[社会代理]2021年城市防汛服务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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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城市防汛服务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LHS2021-47
2.项目名称: 2021年城市防汛服务项目施工
3.预算金额: 965000元。
4.招标范围:按照长春市防汛指挥要求,并结合我区2021年防汛管理办法,拟定以下施工服务要求:
(1)成立防汛指挥项目部,建立物资及机械设备储存库,其物资包含夜间反光雨衣10套,手电筒10把、发电机2台、水泵2台、锥桶5个、等一系列物资。
(2)本防汛周期为3个月,需24小时留守人员,下雨天需要3台巡路工作车,巡查主干路网积水情况。
(3)施工机械及人员要求配备2台抽水车,钩机2台,铲车2台,小金刚5台,发电车1台、装载机1台、疏通车2台,水泵10台,潜水排污泵等救援装备,防汛施工人员60人,如遇雷雨天气,台风等天气情况,24小时施工作业。
(4)因汛期雨水导致基础设施发生破坏,在防汛施工期间及时维护抢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5.项目地点:莲花山区域内。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5月底连续半年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 30 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5@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30*****152)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 2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莲花山大路5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766号中金名筑4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0*****152
3.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孙女士****-********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0*****152
采购人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莲花山大路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766号中金名筑4楼410办公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城市防汛服务项目施工 | ||
预算金额(万元) | 96.5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96.500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采购项目编号:LHS2021-472.项目名称: 2021年城市防汛服务项目施工3.预算金额: 965000元。4.招标范围:按照长春市防汛指挥要求,并结合我区2021年防汛管理办法,拟定以下施工服务要求:(1)成立防汛指挥项目部,建立物资及机械设备储存库,其物资包含夜间反光雨衣10套,手电筒10把、发电机2台、水泵2台、锥桶5个、等一系列物资。(2)本防汛周期为3个月,需24小时留守人员,下雨天需要3台巡路工作车,巡查主干路网积水情况。(3)施工机械及人员要求配备2台抽水车,钩机2台,铲车2台,小金刚5台,发电车1台、装载机1台、疏通车2台,水泵10台,潜水排污泵等救援装备,防汛施工人员60人,如遇雷雨天气,台风等天气情况,24小时施工作业。(4)因汛期雨水导致基础设施发生破坏,在防汛施工期间及时维护抢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5.项目地点:莲花山区域内。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5月底连续半年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6-30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7-20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07-20 1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王工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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