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中新派出所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关于增城区中新派出所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中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中新派出所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中府函〔2021〕9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中新派出所的现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意增城区中新派出所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约7000平方米的大院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包括篮球场430平方米、砌石挡土墙1200立方米、围墙180米、门岗建设1座、停车场1200平方米、道路改造1000平方米、绿化改造1500平方米、院内给排水及照明改造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51万元、预备费22.4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中新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派出所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项目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1年6月23日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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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建议书 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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