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林五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二)
川林五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二)
为了规范川林五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确保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川林五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川林五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概况:
川林五处小区,位于西昌市安宁镇马坪坝村9组四川省林业第五筑路工程处机关驻地旁,小区占地面积52383平方米,有东、北、西三个出入口,其中西门为正门,东、北为应急出口。小区共19栋六层以下小高层总建筑面积约44658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有地上停车位201个。
二、服务管理内容:列入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内容为(不限于此)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化养护和管理;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专业单位的管线、设施维护维修时,进行的协调和管理;
(六)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及小区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房屋使用人在进行装修和使用时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管理中的应急措施及服务;
1、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突然断水、断水时应急措施;
2、业主、房屋使用人自用部分排水设施受阻、电力中断的应急措施和服务;
3、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管网受阻的应急措施和服务;
4、消防、治安应急措施;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三、招标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严格履行合同,通过招标人的考核期满后,如招标人和物业公司均无异议,则续签正式物业合同,如招标人或物业公司在合同期满后无意续签合同,须在期满之日的2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住宅物业五级服务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服务费用报价:
投标人按按服务内容自行以报价单的形式报价,服务费0.8元/M2.月、车辆管理费40元/辆.月为最高投标限价,超过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置。
六、招标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6.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6.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记录。
6.4拟派驻项目物业经理需通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资格证书》;拟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的项目经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5拟派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小区住宅类型物业管理经验。
6.6公司目前有小区住宅类型物业管理在营项目。
6.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资料:
7.1加盖企业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7.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7.3法人授权委托书;
7.4提供拟派驻物业经理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鲜章)查验原件。
7.5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物业经理须在本投标企业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7.6拟派驻本项目物业经理必须具备小区住宅类型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八、报名时间: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4月22日 16时之前携带以上资料到处行政办公室 报名,报名完成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8.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的组成
1、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到现场参加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加盖鲜章复印件;
5、加盖鲜章复印件报价书;
6、投标人物业管理区域内管理内容及管理目标书(注:逐页加盖鲜章确认);
7、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8、拟派往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
9、公司业绩证明;
10、物业维修和管理中的应急措施。
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十、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10.1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隐瞒、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2确定其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本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中标人选择办法:
工程处评审小组,对本次参加的投标的企业进行投标文件审查,在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中推荐价格最低且物业管理区域内管理内容及管理目标书完善的为中选单位。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4月 29日 10时00分;
1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林业第五筑路工程处四楼会议室。
1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4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此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西昌市安宁镇马坪坝村9组四川省林业第五筑路工程处机关三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晏先生
联系电话:0834--*******,
招标人:四川省林业第五筑路工程处
2021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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