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体育健身公园和体育中心护坡及周边绿化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石柱县体育健身公园和体育中心护坡及周边绿化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体育健身公园和体育中心护坡及周边绿化整治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3〕173号和〔2008〕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分别为健身公园由业主自筹,体育中心护坡及绿化整治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南宾镇鲤塘坝体育中心;
2.2 建设规模:体育健身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89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230平方米;道路及广场面积约为10110平方米;体育场周边景观绿化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7715平方米,其中景观绿化占地面积为28288平方米;体育场与体育健身公园间护坡整治项目高约28米,长约183米;总投资约1800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180日历天)。
2.4 监理范围及内容: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含缺陷责任期)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备综合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2012年)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为准。
3.4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1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入渝企业须同时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区写字楼7楼
联 系 人:卢敏华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 电 话:***-********(办)
传 真:***-******** 手机:134*****234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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