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放射性物品运输委托监测采购公告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放射性物品运输委托监测采购公告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放射性物品运输委托监测项目询价函
我公司现需对原料运输和空容器(带残料)运输实施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进行监测,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且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用询价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该项工作所需费用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放射性物品运输委托监测
3.项目内容及实施周期:
对原料运输和空容器(带残料)运输实施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监测,本项目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周期以完成原料运输监测及空容器(带残料)运输监测各14次总计第28次监测完成日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项目要求:
承包单位负责的监测内容应符合《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19)的规定。
5.资质及要求:
⑴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资质(许可使用标志CMA),其资质认可项目应包括以上监测项目;
⑵承包单位负责承担监测工作中产生的监测费、交通费、住所费等所有费用;
⑶承包单位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监测地点开展监测工作,完成监测后5小时内将正式监测报告PDF版发送至甲方。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本询价函的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需知:为进一步加强廉洁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促进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采购环境,确保廉洁从业等,我方将与拟成交方签订采购活动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3.在报价过程中,若出现项目商务问题不明确时,请及时与我公司商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曲 枫联系电话:****-*******
三、报价单位须于2021年7月5日9时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逾期未进行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供应商的原则或方式:按照最终报价最低者优先谈判的原则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各报价单位应对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负完全责任,若出现报价缺项、漏项或开价以后供应商自愿放弃(须出具自愿放弃函)等特殊情况时,我公司有权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继而转与总报价次低的报价单位进行商务谈判。若出现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时,届时由谈判小组现场联系报价单位进行限时二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优先谈判。与我公司拟成交的供应商须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届时应提供相关纸质档及电子版资料至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准入后方可签订合同。
附件:放射性物品运输委托监测实施方案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商务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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