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管理部采购收单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渠道管理部采购收单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渠道管理部采购收单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渠道管理部采购收单设备项目
2.2项目情况:渠道管理部采购收单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2.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云音箱、扫码盒子、扫码枪;
二标段:智能POS;
三标段:智能收银机、刷脸付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企业名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应提供查询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
③、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最先领取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领取须知
4.1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文件的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4.3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5获取文件时应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以上所有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林女士、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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