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云南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云南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备案号【项目代码】:2106-530124-89-01-27003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明黎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 招标范围:
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 总投资:4196.21万元
招标规模:211382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瓦窑村委会西庄村,东临翠屏路及湿地公园,北面紧邻富民县第一中学,西侧为西庄安置小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5163.27 平方米(约 7.74 亩),总建筑面积 7329.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26.71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6238.1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84.56 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 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2.29 平方米(地下水泵房 254.46 平方米,地下车库547.83 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96.2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113.82万元。本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注:本项目投资估算和暂估招标规模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2.8.2计划工期:486日历天。
2.8.3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8.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5.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3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指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
3.5.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
3.5.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人员配备合理,不少于10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
3.5.6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
3.5.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等状态。须提交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未满一年须提供相应月份的财务报表)。
3.5.8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9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5.10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29 15:54 至 2021-07-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20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黎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35号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张家村北苑四期1幢1单元203号
招标联系人:张锐
招标代理联系人:汤妤、李祝高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815155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789018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855539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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