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德育处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1年7月4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9万元 最高限价 :19.9万元 采购需求: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二次),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铜管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乐器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9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改造整合、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 、产品检验检测、 税收等费用,并包含货物安装验收时所需的耗材。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安装完毕。如发生延误,每日赔偿中标价0.3%的违约金。 供货及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三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询价文件 询价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6月29日8.30至 2021年 7月2日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德育处,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182*****199);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4日10点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真智楼二楼集团党委活动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3500元,以现金形式(用信封封好)同投标文件一起交纳。 2、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服务文件相关条款。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 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