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2013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项目,我公司受楚雄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经市财政局批准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5">2.1项目名称:楚雄市2013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项目; 2.2 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3- 11-048;云鑫招字2013- 11-049;云鑫招字2013- 11-050;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建设内容; 2.4招标规模: 一标段:苍岭镇苍岭村委会曹关冲小组、苍岭镇石涧村委会塔脚底小组,投资约66万元; 二标段:鹿城镇新村村委会郭密冲小组、子午已得排、子午镇以口村委会以口一组,投资约54万元; 三标段:东瓜镇兴隆村委会江家冲小组、吕合镇中屯村委会中屯一组,投资约52万元。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申请人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600元(陆仟陆佰元整),二标段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三标段5200元(伍仟贰佰元整),投多少标就有多少张进账单。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6.申请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件: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⑧.建造师(员)证书原件;⑨.建造师(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⑩.省外施工企业还应出示入滇备案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交代理公司留存。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申请人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242号)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及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财政局 地 址: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联系人:曹晓蕾 联 系 人:陈晨 201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