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皖西南应急保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安庆市皖西南应急保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4
各投标人:
“安庆市皖西南应急保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编号:GC-AQ-2021-124)”招标文件的异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最后封标盖投标人章,是盖牵头人还是联合体都延盖?
回复:密封袋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2、问:评标办法中2.2.2:人员实力一项中,设计人员情况:“如上述各专业负责人有2人及以上为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加0.5分。”该句话是否理解为每个专业均需2个专业负责人,并且职称为副高及以上?并且缺少任何一专业,该项就不能加0.5分?
回复:否,上述专业负责人中如有不少于2人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0.5分。
3、问:评标办法中2.2.2:人员实力一项中,“项目总技术负责人为建设类正高职称”,该总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注册人员、是否可以是建筑、结构、建造、电气专业等,是否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
回复: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工程建设类正高级职称加1分。
4、问: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总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建筑或结构专业负责人能否为同一人?
回复:否。
5、问:评标办法中2.2.2:投标人业绩设计企业业绩一项中,③单个合同不低于10万吨(或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粮食仓储设计(或EPC)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此业绩有指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司认为,该业绩要求明显不合理,请招标人仔细斟酌!建议修改为:①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设计(或EPC)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②单个合同不低于10万吨(或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仓储物流设计(或 EPC)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评标办法中2.2.2:投标人业绩施工企业业绩一项中,③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粮食仓储设计(或 EPC)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此业绩有指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司认为,该业绩要求明显不合理,请招标人仔细斟酌!建议修改为:①1项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施工(或EPC)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②1项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仓储物流建筑施工(或EPC)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评标办法中2.2.2:人员实力,拟投入本工程专业负责人情况:(2)设计人员情况:拟投入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应包括建筑、结构、粮食工艺、给排水、电气、造价、暖通专业。人员配备完整的得1.5分,缺少任一专业扣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最低得0分。粮食专业设计负责人有指向性,建议去除此专业。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同油和竣工验收材料”有限定已完工业绩的嫌疑,本次招标文件要获的施彭业绩为2015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仓储物流建筑施工(或EPC)、粮食仓储施工(或EPC),属于特定行业业绩。据了解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近两年国家才大力推行,投资额较大的项目目前大部分处于在建。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得分条件设置,招标人有很强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将在建项目也作为施工业绩证明。施工业绩证明修改为:施工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囤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囤工验收证明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招标文件第1.11.2条款规定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允许总承包单位对其进行专业分包;同时所有分包的工程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后,总承包单位才能进行分包,否则不得分包。同时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内容不得分包。 招标人6月21日回复函第17条回复:(1)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内容详见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分包内容详见“通用合同条件”4.5条及4.6条。同时招标人通用合同条件”4.5条及4.6条并未对此作出清楚界定。 请问招标人,中标人是否可以对楼层仓,成品粮应急加工车间进行专业设计分包?请明确回复!
回复:否。
10、问:招标人提供的效果图与招标人提供的初设设计图有存在不符,请问招标人以哪个为准!
回复:异议表述不明确,如效果图指规划方案中的效果图,以获批的规划方案为准。
11、问:初设单位未提供初步设计的CAD版图纸及相关设计依据,该单位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资料完整性上极不对等,违背住建部相关规定,同时在初步设计图纸中该初设单位使用大量其所拥有的各种专利,比如楼房仓表述为下卧式楼房仓,且初设单位与初设单位股东拥有多项楼房仓及楼房仓外立面专利项,与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具有完全重合性,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我单位质疑此类设置具备严重指向性!有为其量身定做之倾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经复核,初步设计中为“下卧式楼层仓”,非“下卧式楼房仓”,且经官方网站查询,无楼层仓任何专利,楼房仓有外观设计专利,但与本项目楼层仓外观不一致。
12、问:本工程招标范围是否为除“成品粮应急保供库”外的所有建设工程?
回复:是。
13、问:根据招标下发的单项工程投标限价资料,投标限价(仅建安费)合计后62271.78万元,而招标文件中说明本项目总投标限价为60554万元(包含设计费及其他费用),请问是否有误?若无误,请给予说明。
回复:经复核无误。(一类工程费用-成品粮应急保供库-储备物资)+工程设计费*80%+外电,外水,通信,燃气接入费用+预备费(400万)=最高投标限价
14、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描述(上图),招标范围中包括一站式服务中心、汽车衡、药品库、氮气库、消防泵房(土建)、变配电室、配套用房、大门及门卫室、停车场罩棚、围墙、景观绿化等内容,但投标限价资料中无上述工程的金额,即投标限价中也不包括上述工程,请对招标范围进行明确,并同步明确最高投标限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15、概算表中“储备物资”4100万,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6、最高投标限价60554万元中是否包括设计费、详勘费、以及投标报价要求的总承包管理费、手续费、办证费等?若包括,能否明确各项费用明细?
回复:是。投标人自行报价。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安鼎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258-8号花亭大厦10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
联系人:江月年
联系方式:****-*******
2021年06月29日
招标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