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备案号【项目代码】:2106-530124-89-01-27003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明黎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2.2 招标范围: 富民县西庄雅苑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
2.3 总投资:4196.21万元 | |||
招标规模:********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瓦窑村委会西庄村,东临翠屏路及湿地公园,北面紧邻富民县第一中学,西侧为西庄安置小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5163.27 平方米(约 7.74 亩),总建筑面积 7329.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26.71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6238.1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84.56 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 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2.29 平方米(地下水泵房 254.46 平方米,地下车库547.83 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96.2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113.82万元。本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注:本项目投资估算和暂估招标规模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2.8.2质量标准:造价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文)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2.8.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其他:3.4.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4.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字,否则不予认可。)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若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有权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出更换要求,中标人所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拟任人员。 3.4.4项目组成员要求(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含)2人,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 3.4.5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等状态。须提交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未满一年须提供相应月份的财务报表)。 3.4.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4.8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4.9省外企业要求: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滇备案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执行;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明材料。 3.4.10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30 08:46至2021-07-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7-21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黎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35号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张家村北苑四期1幢1单元203号 | ||
招标联系人:张锐 | 招标代理联系人:汤妤、李祝高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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