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西海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建设环境信息二次招标公告

庐山西海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建设环境信息二次招标公告

庐山西海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港恒旅游发展(九江)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柘林镇易家河村投资62400万元建设庐山西海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庐山西海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柘林镇易家河村

建设规模:总占地241034平方米(361.55亩),总建筑面积186909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投资624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五大功能区建设,包括养老中心区、商业服务区、运动健身区、植物种植观赏园和停车场区。

1、养老中心区占地面积为12.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41422平方米。包括金龄养老区、银龄养老区、高级护理区、水疗养生区、接待及医疗护理中心共五个部分;

2、商业服务区占地面积4.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610平方米,包括购物广场、餐饮广场、茶艺广场及酒吧广场;

3、运动健身区占地3.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77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有综合体育馆、卡丁车场、旱冰场、碰碰车场及管理服务用房;

4、植物种植观赏园占地2.03万平方米,拟建全天候观赏温室600平方米;

5、停车场占地1.38万平方米,分不同区域建有不同类型的停车位;

6、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包括绿化、道路、广场及围墙等部分。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主要有: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餐饮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尾气及汽车尾气。

废水主要有:项目废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

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

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设备噪声包括柴油发电机、水泵、通风排烟系统等设备运行将产生机械噪声,噪声源强75~100dB(A);交通噪声主要为机动车出入时产生的噪声。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1)公寓区厨房油烟

公寓区住户均采用家用抽油烟机,经竖向专用烟道引出各公寓楼屋顶集中排放。

(2)餐饮广场油烟

餐饮广场油烟经处理效率不小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伸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由专用烟道集中至其所在楼的楼顶高空排放,燃油废气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电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再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采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最终排入修河。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设备噪声在采取降噪、隔振、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场界声环境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废水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本项目属于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于鼓励类项目,江西省发改委已对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备案。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柘林镇易家河村。本项目主要温泉旅游配套服务区,符合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相关要求。因此,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3、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纳污水体修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经小渠最终排入修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在对强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本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设备噪声对各厂界声环境影响累积贡献值较小,叠加现状背景值后,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港恒旅游发展(九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庐山西海温泉度假村 邮编:330317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29

联系人:刘婉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wtlt88@126.com 传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23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港恒旅游发展(九江)有限公司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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