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

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已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初步设计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建设【202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线路走向为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衡阳分输清管站)-祁东县-永州市祁阳县-零陵区(永州分输压气站)-东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才湾清管站)-兴安县-灵川县-临桂区(广西LNG桂林分输压气站)。

2.3建设规模: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管道长463km,管径813mm,设计压力10MPa,共设工艺站场3座,线路截断阀室23座。

2.4建设投资:45.55亿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377.0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580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对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监理、监测,并负责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覆盖监测的所有项目;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环境监理项目业绩;

(5)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

(6)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监理单位,环境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单位须具备第3.1(1)、(3)、(4)、(5)、(7)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监测单位须具备3.1(1)、(2)、(3)、(6)、(7)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环境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环境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3.2环境监测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3.3.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人持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业绩。

3.3.4环境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持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环境监理工程师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家管网集团相关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30日16时00分至2021年7月6日9时00分。

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16: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16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鲁山路18号桂林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 421001;

联系人:孔令新;

电话:****-*******(8:30至16:30);

传真:****-*******(8:30至16:30);

电子邮箱:kong_lx2020@163.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李海涛、陈惠广;

电话:****-*******

电子邮箱:lihtsq04.zyyt@sinopec.com、chenhuigyc.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1年6月30日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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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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