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第二次)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第二次)

需求描述:

[if gte mso 9]>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仁济路34号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内。
二、项目概况
本次维保项目包括:门诊大楼、多功能房、肾内科透析室、ECT机房、行政办公楼、体检中心(A、B区)、医保办结账处、外科大楼、地下车库、肿瘤治疗中心大楼、全科医生培训基地(91中),总计建筑面积约72500㎡,维保时间为年。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外科大楼湿式报警器、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门诊外科各楼层风阀;防火卷帘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门诊外科屋顶水箱,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与消防系统相关的设施设备(含消防配电柜,不含干粉灭火器)。
三、维保内容
主要维保项目为: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消火栓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防排烟系统;6、防火卷帘门分隔系统;7、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8、水泵、恒压泵、控制柜、联动柜;9、应急疏散系统;10、更换地下车库全部喷淋头(共计1032个)
四、维保要求:
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1基本要求
4.1.1.1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的工作环境及火灾自动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机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进行检查,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4.1.1.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5%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按钮、警铃、声光告警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4.1.1.3每两月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每半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卖弄检查,对烟感探测器进行吹烟模拟实验(抽检率不低于50%),每年完成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4.1.1.4每月对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保证控制器应有控制和显示功能,打印、显示地址编号一致。
4.1.2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1.2.1 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4.1.2.2 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4.1.2.3 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1.2.4 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4.1.2.5 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4.1.2.6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4.1.2.7 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4.1.2.8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4.1.2.9 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4.1.2.10 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4.1.2.11 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4.1.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1.3.1 探测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
4.1.3.2 主控屏工作正常,正常显示报警区域和输出联动信号;
4.1.3.3 手报按钮动作灵敏,报警准确,联动功能正常;
4.1.3.4 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外观完好、清洁,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正常;
4.1.3.5 界面(模块)各项参数正常,与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正常;
4.1.3.6 电池组的电压及其他参数正常,供电稳定、可靠;
4.1.3.7 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牢固,无松动、破损或脱落;
4.1.3.8 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4.1.3.9 探测器外观完好,内外部清洁,功能正常;
4.1.3.10 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正确,各项功能正常;
4.1.3.11 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4.1.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1.4.1 每月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4.1.4.2 每月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4.1.4.3 每月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
4.1.4.4 每月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个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4.1.4.5 每月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设备的反馈信号是否正常,每月定期测试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4.1.4.6 每月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4.1.4.7 每月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4.1.4.8 每月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4.1.4.9 每季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4.1.4.10 每月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4.2.4.11 每月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2.1基本要求
4.2.1.1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2.1.2每月利用报警阀上的试验阀进行,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开关电信号是否正确。
4.2.1.3每月利用末端装置进行实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2.1.4每月手动启动喷淋泵,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喷淋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实验。
4.2.1.5每季度实验测试消防控制联动功能,检查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4.2.2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2.2.1 检查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4.2.2.2 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4.2.2.3 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爆裂隐患;
4.2.2.4 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4.2.2.5 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2.2.6 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4.2.2.7 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2.2.8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4.2.2.9 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4.2.2.10 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4.2.2.11 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4.2.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2.3.1 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压力(动、静压力)流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4.2.3.2 水流指示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及时,复位正常,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地址正确;
4.2.3.3 喷淋头外观完好,无滴漏或爆破隐患;
4.2.3.4 阀门处于正常开、关状态,有明显标志,信号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消防中心有关闭信号显示,报警地址准确;
4.2.3.5 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4.2.3.6 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4.2.3.7 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无堵塞或漏水,工作正常;
4.2.3.8 湿式报警阀外观完好,无渗漏,试验时动作灵敏,其压力开关联动喷淋泵启动,消防中心报警显示准确;
4.2.3.9 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4.2.3.10 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4.2.3.11 喷淋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4.2.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2.4.1 每月分批次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每周检查一次楼层喷淋末端静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4.2.4.2 每月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4.2.4.3 每月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破裂隐患;
4.2.4.4 每月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4.2.4.5 每月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2.4.6 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4.2.4.7 每月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2.4.8 每月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4.2.4.9 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4.2.4.10 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4.2.4.11 每季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4.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
4.3.1基本要求
4.3.1.1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4.3.1.2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自救式卷盘、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和压力检测。
4.3.1.3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对消火栓远程启动按钮进行启泵抽查试验,检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每月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和主、备泵切换试验。
4.3.1.4每季度对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试验,保持消防水源的清洁。对不能使用或损坏的阀门进行维修、更换。
4.3.1.5每年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室外消火栓进行全面除锈和防锈漆及面漆一次。
4.3.2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3.2.1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4.3.2.2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4.3.2.3 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4.3.2.4 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3.2.5定期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4.3.2.6 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4.3.2.7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过滤器;
4.3.2.8 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
4.3.2.9 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4.3.2.10 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4.3.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3.3.1消防栓箱内配置齐全,各项配件完好,消防栓口静压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4.3.3.2 试验消防栓破玻按钮,消防栓水泵启动,各项联动设施动作,消防中心有报警信号和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4.3.3.3各阀门处于正常的开或关状态,且有明显标志,阀体完好、不漏水;
4.3.3.4消防栓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4.3.3.5 消防栓喷射时,其充实水柱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4.3.3.6 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4.3.3.7减压阀和过滤器外观完好,减压阀工作稳定、可靠,且减压比例准确,过滤器内无杂物,水流畅通;
4.3.3.8 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4.3.3.9 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4.3.3.10 消防栓系统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4.3.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3.4.1 每月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4.3.4.2 每月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4.3.4.3 每周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4.3.4.4 每周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3.4.5 每季至少一次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栓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4.3.4.6 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4.3.4.7每月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清洗过滤器;
4.3.4.8 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4.3.4.9 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4.3.4.10 每季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4.4 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4.1基本要求
4.4.1.1每月检查储气瓶间及防护区工作环境、储气瓶、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放气灯、声光报装置等是否正常。
4.4.1.2每半年对灭火剂储存容器进行承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少于设计量的5%。
4.4.1.3每年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4.4.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4.2.1 检查保养各台气体灭火控制器,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
4.4.2.2 检查启动瓶药剂贮瓶的压力是否符合出厂充装压力和设计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有无泄漏现象;
4.4.2.3 检查试验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功能是否正常;
4.4.2.4 定期对电磁阀、瓶头阀解体清洗,加硅油润滑;
4.4.2.5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通风空调是否停止,防火阀是否关闭,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4.4.2.6 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启动瓶、药剂瓶有无变形,有无腐蚀、脱漆;
4.4.2.7 检查控制气管有无变形或松脱,检查高压软管有无变形、生锈或老化;
4.4.2.8 检查气体保护区域(防护区)内的围护结构、开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4.4.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4.3.1 气体灭火控制器完好,控制功能正常;
4.4.3.2 启动瓶和药剂贮瓶压力符合出厂标准和设计要求;
4.4.3.3 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灵敏、有效;
4.4.3.4 电磁阀、瓶头阀动作灵活、有效;
4.4.3.5 模拟试验时,通风空调停止,防火阀关闭,电磁阀延时动作,各项联动功能正常;
4.4.3.6 启动瓶、药剂贮瓶完好,无变形、无腐蚀、脱漆;
4.4.3.7 控制气管无变形、松脱,连接牢固、可靠,高压软管无变形、生锈或老化,连接稳固;
4.4.3.8 防护区围护结构、开口符合规范要求。
4.4.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4.4.1 每月检查保养各套气体灭火控制器,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
4.4.4.2 每月检查启动瓶和药剂贮瓶的压力是否符合出厂充装压力和设计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有无泄漏现象;
4.4.4.3 每月检查试验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功能是否正常;
4.4.4.4 每年至少一次对电磁阀、瓶头阀解体清洗,加硅油润滑;
4.4.4.5 每月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通风空调是否停止,防火阀是否关闭,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4.4.4.6 每月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启动瓶、药剂瓶有无变形,有无腐蚀、脱漆;
4.4.4.7 每月检查控制气管有无变形或松脱,检查高压软管有无变形、生锈或老化;
4.4.4.8 每季检查气体保护区域(防护区)内的围护结构、开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4.5 防排烟系统的维护保养
4.5.1基本要求
4.5.1.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5.1.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5%,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4.5.1.3每季度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4.5.1.4每半年在消防控制室进行远程启停送、排风一次,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4.5.1.5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每半年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4.5.2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5.2.1 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4.5.2.2 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4.5.2.3 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5.2.4 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5.2.5 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4.5.2.6 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4.5.2.7 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4.5.2.8 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4.5.2.9 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现场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4.5.2.10 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度等。
4.5.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5.3.1 风机风阀联动功能正常,动作准确;
4.5.3.2 防火阀阀体和易熔片完好,控制及反馈信号通讯畅通正常;
4.5.3.3 消防电梯人工迫降功能正常;
4.5.3.4 联动试验时有迫降电梯的信号输出,电压符合要求;
4.5.3.5 各联动设备与消防中心控制屏或联动柜的功能正常;
4.5.3.6 联动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正常;
4.5.3.7 联动警铃的功能正常;
4.5.3.8 联动广播的功能正常;
4.5.3.9 现场和远程启、停风机的控制功能正常;
4.5.3.10 风机运行平稳,噪声低,风量、风压达到要求,风阀开、关灵活,密封性好,风机皮带松紧度适中。
4.5.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5.4.1 每月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4.5.4.2 每季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4.5.4.3 每季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5.4.4 每季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5.4.5 每季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4.5.4.6 每季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4.5.4.7 每季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4.5.4.8 每季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4.5.4.9 每月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就地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4.5.4.10 每季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皮带松紧度等;
4.6 防火卷帘门分隔系统的维护保养
4.6.1基本要求
4.6.1.1每月检查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正常开启的障碍物,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升降。
4.6.1.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
4.6.1.3每季度通过消防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防火卷帘门联动功能和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4.6.2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6.2.1 试验感烟、感温探测器的联动卷帘降落的功能是否正常;
4.6.2.2 试验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试验防火卷帘远程启降功能是否正常;
4.6.2.3 试验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4.6.2.4 检查试验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含链条)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卷帘叶片有无变形;
4.6.2.5 试验防火卷帘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降落时消防中心有无显示。
4.6.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6.3.1 烟、温感动作,联动卷帘降落功能正常;
4.6.3.2 现场和卷帘起、降功能正常;
4.6.3.3 防火卷帘控制器功能正常;
4.6.3.4 防火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运转灵活,卷帘叶片无变形、脱落;
4.6.3.5 防火卷帘联动功能正常,降落时消防中心有显示。
4.6.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6.4.1 每月试验感烟、感温探测器的联动卷帘降落的功能是否正常;
4.6.4.2 每月试验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试验防火卷帘远程启降功能是否正常;
4.6.4.3 每月试验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4.6.4.4 每月检查试验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卷帘叶片有无变形;
4.6.4.5 每季度试验防火卷帘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降落时消防中心有无显示。
4.7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的维护保养
4.7.1基本要求
4.7.1.1每月检查电话插孔、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正常。
4.7.1.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广播,检查广播是否正常,每年完成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4.7.1.3每季度进行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广播状态的功能试验和进行线路维修检查。
4.7.2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7.2.1 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4.7.2.2定期试验每个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是否正确。
4.7.2.3 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4.7.2.4 检查保养消防扬声器,测试楼层扬声器的效果,声响是否响亮清晰;
4.7.2.5 定期对消防广播主机进行一次检测维护保养;
4.7.2.6 试验消防广播的选层广播功能是否正常。
4.7.3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7.3.1 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外观完好、清洁;
4.7.3.2 消防专用电话通讯畅通,语音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正确。
4.7.3.3 消防广播系统强制切换功能正常,且音响响亮、清晰;
4.7.3.4 扬声器外观完好,声响效果响亮、清晰;
4.7.3.5 广播主机运转灵活、可靠,控制功能正常;
4.7.3.6 消防广播系统选层准确、可靠,功能正常。
4.7.4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7.4.1 每月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4.7.4.2 每月定期试验每个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部位是否正确。
4.7.4.3 每月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4.7.4.4 每月分批次检查保养楼层消防扬声器并测试其声响是否响亮、清晰;
4.7.4.5 每季定期对消防广播主机进行一次检测维护保养;
4.7.4.6 每月试验消防广播的选层广播功能是否正常。
4.8 水泵、恒压泵、控制柜、联动柜的维护保养
4.8.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8.1.1 检查试验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流量、压力、运行电流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存档;
4.8.1.2 检查各控制柜到消防中心信号是否正常,控制柜各指示灯各功能是否正常;
4.8.1.3 定期检查联动柜内部电路,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吸尘、紧固接线的保养工作;
4.8.1.4 定期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正常。打开水泵出水管上的试验阀,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正常,试验1~3次;
4.8.1.5 定期测试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4.8.1.6 定期测试消防水泵的故障自投功能是否正常;
4.8.1.7 定期添加或更换水泵的润滑油。
4.8.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8.2.1 水泵运行平稳,流量、压力达到设计要求;
4.8.2.2 控制柜与消防中心信号通讯正常、准确,显示正确;
4.8.2.3 控制柜、联动柜内接线无松脱、无撞火烧花,清洁无尘,功能正常;
4.8.2.4 消防水泵末端双电源控制箱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投入功能正常;
4.8.2.5 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4.8.2.6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故障自投功能正常,即一台故障时,另一台能自动投入使用;
4.8.2.7 水泵轴承润滑充分、可靠,水泵运行平稳,轴承不过热。
4.8.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8.3.1 每月检查试验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流量、压力、运行电流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存档;
4.8.3.2 每月检查各控制柜到消防中心信号是否正常,控制柜各指示灯各功能是否正常;
4.8.3.3 每月定期检查联动柜内部电路,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吸尘、紧固接线的保养工作;
4.8.3.4 每月定期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正常。打开水泵出水管上的试验阀,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正常,试验1~3次;
4.8.3.5 每季定期测试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4.8.3.6 每月定期测试消防水泵的故障自投功能是否正常;
4.8.3.7 每季定期添加或更换水泵的润滑油。
4.9 应急疏散系统的维护保养
4.9.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9.1.1 检查防火门的开启力度是否适中,闭门器有无漏油或松动;
4.9.1.2 检查双扇防火门的关闭顺序是否正确;
4.9.1.3 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是否良好,钢质防火门有无生锈、脱漆现象;
4.9.1.4 检查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灯炮(管)有无烧毁,充放电试验是否正常;
4.9.1.5 测试应急灯、出口及疏散指示灯的蓄电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时间。
4.9.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9.2.1 防火门开启力度适中,闭门器无松动、漏油,自动复位灵活;
4.9.2.2 防火门有先后关闭顺序的关闭顺序正确;
4.9.2.3 防火门的密封性良好,无变形,钢质防火门无生锈、脱漆现象;
4.9.2.4 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外观完好,充放电正常;
4.9.2.5 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蓄电量达到规范要求。
4.9.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9.3.1 每月检查防火门的开启力度是否适中,闭门器有无漏油或松动;
4.9.3.2 每月检查双扇防火门的关闭顺序是否正确;
4.9.3.3 每月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是否良好,钢质防火门有无生锈、脱漆现象;
4.9.3.4 每月检查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灯炮(管)有无烧毁,充放电试验是否正常;
4.9.3.5 每半年测试应急灯、出口及疏散指示灯的蓄电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时间。
五、维保质量要求:
按照消防维护保养要求,确保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因维保工作不到位,引起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罚及罚款,由中标人承担;若因维保工作不到位,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消防年检工作:
消防年检工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七、消防设施设备清单

[if gte mso 9]>

序号
名称
数量(套)
序号
名称
数量(套)
1
烟感
2800
14
水泵
11
2
温感
500
15
湿式报警阀
6
3
手动报警按钮
254
16
七氟丙烷
3
4
消火栓按钮
362
17
气溶胶
8
5
声光报警器
94
18
驱动盘(4驱)
4
6
广播
175
19
风机
21
7
楼层显示器
15
20
分机电话
8
8
应急照明
500
21
信号蝶阀
36
9
信号模块
15
22
水流指示器
30
10
控制模块
204
23
压力开关
4
11
安全出口
285
24
稳压泵
2
12
疏散指示
347
25
电梯
6
13
强切
34
[if gte mso 9]>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合同的续签
(一)服务期: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仁济路24号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内
(三)合同续签:合同执行期间,若双方合作良好,中标方无违约,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中标方提出续约申请,经招标方同意后可续签壹年合同。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包干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退出机制:
乙方若出现下列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通过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且追回已支付上一次的维保费。
1、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乙方维保人员三次在2小时内不能到达现场,并对更换单价在150(含150元)元以下零配件的一般故障不能进行恢复使用的;
2、重要配件损坏时,三次在12小时内不能给出维修方案并报价,并在48小时内恢复运行的;
3、两次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
四、付款方式
1、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盖有公章的发票后,招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费用。
2、维保款的支付方式:每年分四次等额支付维保款。即维保工作开始后的第三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25%,第六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25%,第九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25%,第十二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25%。
3、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五、维修材料及配件:
单价在150元(含150元)以下的的配件(清单见本篇第九条)更换费用(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单价在15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清单由投标方提供),由乙方向甲方报价,如甲乙双方就报价能达成一致,甲方可委托乙方采购和更换,甲方承担配件费,乙方承担人工费、运输费和单价在150元(含150元)以下的维修辅材费等;如报价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免费更换包括人工费、运输费、单价在150元(含150元)以下的维修辅材费等)。
、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其他
(一)如出现维保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设备、物资损失和人生伤害均由投标方承担。
(二)投标人维保服务到期后,需保证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交由招标人。
(三)每年年末上交一份年度维护总结及维保系统安全评估报告。
(四)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150元(含150元)以下维保材料及配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各类指示牌
2
烟感探测器
3
感温探测器
4
输入模块
5
声光报警器
6
应急指示灯
7
疏散指示
8
双头应急灯
9
消防广播
10
24v继电器
11
电话手柄
12
手动报警器带电话插孔
13
安全出口指示灯
320*140*23mm;LED
14
喷头
DN15
15
各类五金杂件
16
管卡、抱箍
根据管道尺寸
17
绝缘胶布



需求文件:重要提醒:线下谈判前须先在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才视为有效报名。
预算金额: 152509.5
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发布时间:2021-06-30 10:08:17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7-05 15:00:00
采购编号:dcc5f6ed6cf4490fa3997e98ec6f4b9e
采购人信息: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供应商资格: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复印在授权书上,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如竞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4、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供应商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供应商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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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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