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鲁基乡等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喜德县鲁基乡等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喜德县鲁基乡等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喜德县鲁基乡等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喜德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喜国土资发[2013]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喜德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喜德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喜德县国土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喜国土资发[2013]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喜德县鲁基乡大梗村等
2.2建设规模:喜德县鲁基乡大梗村、坛罐窑村、中坝村、伊洛倮村、红莫镇果布村、阿尼村、桃源村、瓦西村、回龙村、尼波镇尼波村、甘洛村、尔曲村、哈洛司村土地整理33741.58亩。预计新增土地5307.22亩。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至少具有3个(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已完成或在建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至少具有2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19 日至2013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在 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除外)


4.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9 月 10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 四川建设网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喜德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喜德县环城东路14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A座301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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