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基地及附属工程(车库、警卫室等)【施工】招标公告
国防教育基地及附属工程(车库、警卫室等)【施工】招标公告
阜康市国防教育基地项目,已经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2013)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武装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阜康市国防教育基地及附属工程(车库、警卫室等)
2、建设地址:阜康市武装部院内。
3、建筑规模:3771.04平方米
4、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地上2层、地下1层。
5、工程投资额:830.00万元;
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3年9月16日开工,2013年 11 月 15 日停工。2014年 4 月 1日复工, 2014年 7月 30 日竣工,总工期 182 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分为二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监理招标;第二部分为工程施工招标。
8、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内(含7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月16日9:30时—2013年8月20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报名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武装部(阜康市团结东路)
联系人:杨海龙;联系电话:137*****0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南路33号宁都酒店706室)
联系人:陈静静;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阜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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