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招标公告

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招标公告

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的委托,对其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浙方圆招*******

2.采购项目: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145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507500.0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

8.2时间: 2013年8月16日-2013年8月26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3地点:丽水市丽阳路517号;

8.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 传真:****-*******

8.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17:3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00 (北京时间)

11. 递交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


采购单位 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

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6日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方圆招*******号项目名称: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盖章):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综合说明2一 招标公告2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4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 说明7二 招标文件说明8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9四 投标保证金11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2六 开标和评标14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 法律责任16九 质疑17十 投诉17十一授予合同18十二 其他事项19第三章招标货物及技术要求20一、采购预算指导价20二、货物清单20三、货物技术要求21四、其他说明21五、付款方法21六、工期及供货要求2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22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3一 资信技术文件33二 商务文件格式44三、投标文件封面及包装密封袋封面格式46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47一 总则47二 评标组织47三 评标主要内容48四 评标一般规定48五 评标程序49六 评标办法和细则49七 评标要求和纪律52第一章综合说明一 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的委托,对其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1.采购编号:浙方圆招*******号2.采购项目: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145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507500.00)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8.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8.2时间: 2013年8月16日-2013年8月26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8.3地点:丽水市丽阳路517号;8.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传真:****-*******8.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9.保证金交纳: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17:30(北京时间);9.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00 (北京时间)11. 递交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http://www.zjzfcg.gov.cn、www.ldztb.gov.cn, 采购单位 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8月16日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项目名称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浙方圆招*******号采 购 人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联 系 人桑超迅联系电话0578-*******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未联系电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代理采购内容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145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条款交易席位证、交易服务费按莲都区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投标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条款履约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3条款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付款方式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接收人: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时0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12日9时00分开始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评标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1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8月16日起各投标人可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ldztb.gov.cn/下同)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2发放招标文件2013年8月 16日-月2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未,联系电话:****-*******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3服务需求及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文档2013年8月16日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人澄清时间各投标人应于2013年8月26日17: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或传真)提出提交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刘未3、电话:****-*******4、传真:****-*******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dztb.gov.cn2、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阳路517号)联系人:刘未电话:****-*******6采购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7提交投标保证金2013年9月12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汇票等方式交纳提交方式: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2.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3.交纳保证金后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4.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帐号:3300 1694 3000 5000 18136.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8招标文件工本费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方式:1、交纳方式:现金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不退还)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时00分整提交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12日9时00分开始开标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三楼11预中标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媒体: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浙江政府采购网12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公告媒体:1、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浙江政府采购网2、在上述媒体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书面发送给中标人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地点: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1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按本文件规定退还退还途径:供应商出具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6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履约完毕后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不计息)。交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退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时,成交人须出具退还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及采购单位验收质量意见书,采购单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无息退还。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2.1.2“投标人”系指符合第一章综合说明5.要求的法人。 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4“买方”系指莲都区碧湖农业技术服务站,“卖方”系指中标人。2.1.5“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1.7 “服务”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2.1.9“▲” 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2.1.2条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3 投标人开标时须递交如下资信证明(资信技术文件应包含内容):▲3.3.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如投标人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只需提供投标人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3.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3.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4参标申请表;▲3.3.5关于资格的声明;▲3.3.6投标函;▲3.3.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3.8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部分所例内容;3.3.9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所涉及内容原件及复印件;3.3.10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3.11其它。(投标人认为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 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5.联合体说明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6.1.2投标人须知6.1.3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7.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7.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7.2为了便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安排,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 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程序、内容、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送达的内容不予答复。7.3规定时间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http://www.ldztb.gov.cn)。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0.2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两部分,且分两个文件包(包装密封袋)单独密封。10.2.1资信技术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0.2.2商务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商务文件如有技术内容, 其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 投标文件内容11.1资信技术文件内容: 11.1.13.3条款所列内容和要求。11.1.2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1.3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所列的内容;11.1.4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提供完整货物或技术指标;11.1.5售后服务承诺: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做出优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11.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2商务文件内容:11.2.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要求,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所列相关的内容。11.2.3.投标报价▲11.2.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2.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1.2.3.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设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的货物,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11.2.3.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商务报价内容,如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将视为投标无效。11.3装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封面,并在其上按16.2.2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要求。12.1投标人须提交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须在资格审查中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 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将所需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汇票方式交入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专户。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时间为准;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处为准;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15.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文件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文件的规定原额退还投标人。退还保证金时,需开具保证金收据,缴款单位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容为退还保证金,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5.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5.5.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5.5.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5.5.4违反投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15.5.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5.5.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5.5.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5.5.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5.5.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15.5.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5.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本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交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15.7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完毕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时,成交人须出具退还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及采购单位验收质量意见书,采购单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无息退还。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及投标文件封面制作要求:16.1.1投标文件外层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文件名称(即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为多包项目,还应在封面上注明包号。▲16.1.2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文件名称(即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16.2如果外层包装未按本文件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7.投标截止期▲17.1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文件中指定的地址。17.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1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8.迟交的投标文件▲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18.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8.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8.4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六 开标和评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2开标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宣读开标日程安排等。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投标人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19.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可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及监督人提出。但当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后,各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质疑。19.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0.评标委员会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0.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1.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 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负偏离项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1.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3.1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审标,对其投标文件中需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应接受询标、澄清;其内容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3.2在审标、询标及调查考核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3.3评标报告23.3.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4.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4.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5.3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25.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5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25.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5.7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25.8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5.9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25.10评标委员会评定有投标技术规格事实上是负偏离而投标人填写为正偏离的;25.11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25.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5.13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八 法律责任2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6.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九 质疑27.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的事宜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和质疑。27.1投标人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7.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平妥当。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27.3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27.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7.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必须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拒绝。十 投诉28.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29.投诉人的投诉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按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29.1.1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9.1.2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29.1.3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29.1.4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29.1.5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29.1.6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29.1.7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30.1.1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30.1.2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31.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1.1.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1.1.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一授予合同32.资格最终审查32.1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项目如有质疑或投诉等情况,预中标公示期可适当延长,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将在预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出。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4.1采购人有必须保证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中标人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35.签订合同35.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35.4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工本费和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二 其他事项36. 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单位。37. 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8.通讯地址38.1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A.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通讯地址:丽水市丽阳街517号邮编:323000C.报名咨询电话: ****-*******; 联系人:刘未D. 招标文件答疑咨询电话: ****-*******,传真:****-*******;联系人: 刘未 第三章招标货物及技术要求一、采购预算指导价▲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507500.00)二、货物清单序号采购物品单位数量1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台145三、货物技术要求▲1.符合GB/T 24689.2-2009植物保护机械 频振式杀虫灯标准。 ▲2.频振诱控。3.诱集光源:能配置不同波长的诱集光源,功率15W。▲4.功率:≤35W。▲5.工作电压:DC12V▲6.灯体高度:离地面高度1800mm~2000mm。▲7.设计寿命:10年以上(灯管≧ 1 年、蓄电池≧3年、太阳能电池板≧5年)。▲8.太阳能电池组件材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功率:≥40Wp。▲9.蓄电池:DC12V, ≧24Ah/免维护(每天工作6小时,连续三天以上阴雨天气可正常工作)。10.灯管启动时间:≤5s。11.可增设时间段控制:根据靶标害虫生活习性规律,可对杀虫灯工作时间段进行设定。12.电网电压:≥2300V。13.绝缘柱:瞬间耐高温,耐腐蚀、耐高压性能,雨天高压电网连续拉弧30min,绝缘柱无炭化现象。14.高压电网具有安全保护措施。15.雨天自动保护:当湿度大于95%RH,频振灯能进入自动保护状态,当湿度不大于95%RH时,即可自动恢复工作。16.主体结构采用不锈钢材料或镀锌钢材(具有良好防锈性),抗风9级以上。17.根据昼夜智能控制充放电及开关灯。18.单灯控制半径:农田区大于120m,林区大于80m。▲19.产品质保期:三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其他说明▲4.1、供应商应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同时负责安装调试(包括水泥底座制作)及培训工作,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4.3、本项目中若预成交人是代理商的,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提供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4.4采购单位如需将采购货物提供给第三方检测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五、付款方法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六、工期及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政 府 采 购 合 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年 月 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c. 变更补充文件d.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e.中标人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 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 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 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 付款条件9.1 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 转让和分包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7 合同生效和其它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鉴证方盖章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莲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一份。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1.2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 。2、交货方式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3、付款条件:。4、技术资料:                  。5、质量保证:5.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5.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6、检验和验收:7、索赔:7.1索赔通知期限:天。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天内。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 资信技术文件1、 投标函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6)前三年内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技术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商务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由采购中心开具的金额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商务报价表。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注:▲1、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2、需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授权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注:▲1.未按照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3、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 投标人网址E-mail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招标项目投标品牌(如招标文件有品牌可选)1234填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4、投标人资格声明(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 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技术方案内容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货物技术部分中有关章节的需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技术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表格请按第三章内容自行设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6、技术规格偏离表名称招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投标规格正偏离负偏离偏离说明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规格、真实填写“投标货物名称”和“投标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如某项招标要求内容比较复杂,一项要求中包含多项技术指标,投标规格存在多种偏离情况的,该项内容的最终偏离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后予以认定;3.同类产品存在重复相同偏离情况时,按一个偏离项予以认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非实质性负偏离(各包)超过3项的,投标文件无效;5.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投标人注明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标办法加倍减分。6.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 7、后期技术支持、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要求:1、投标人应针对货物需求提出详细的后期技术支持、安装调试情况及售后服务承诺;2、本文件对服务的要求为基本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可提出优于或等同于本文件要求的服务承诺; (根据内容自行设计表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8、承诺书内容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内容、技术要求、特点等,合理、科学、慎重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货物、服务承诺:各具体的货物、服务承诺方案、优惠条件,需详细描述和承诺;2、货物和服务安装、调试、验收标准一览表;3、本项目验收时应达到的效果和指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9、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销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台)合同日期联系方式注:1、投标单位2011年05月01日至开标日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2、投标单位需提供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附入投标文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10、其他(投标单位根据评标办法或其他内容所涉及需说明的其他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二 商务文件格式1、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总价1.货物2.备品备件3.工具4.安装、验收5.工程配套费6.其它7.总计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第六栏“其它”报价,是指“前五项费用栏”没有包括的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 期:2、投标分项报价表各包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1、投标人需按“投标报价表”的分项,对产生商务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2、“投标报价表”的“货物”分项的内容应包括招标货物清单内的所有物品,包括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涉及的表格和内容较多,各投标人没有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该表式样按第三章格式设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 期:三、投标文件封面及包装密封袋封面格式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 总则1.评标总则和规定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可当场询问投标人,并可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本次评标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由高到低从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二 评标组织2.机构组成和职能2.1本次招标将设监督小组和评标委员会。  2.2监督小组机构组成和职能2.2.1机构成员:由采购办组成。2.2.2职能:独立行使监督工作。2.3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职能2.3.1机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2.3.2职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记录;对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投标人说明原因;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细则推荐中标候选人。2.4评标委员会的专家由监督小组在相关专家库选聘。2.5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标人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人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 评标主要内容3.本项目评标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3.1资信技术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响应性;3.1.1项目技术方案的符合性;3.1.2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3.1.3投标人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3.2商务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合理性。四 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项目资信技术权重55%,总分值为55分:其中资信部分12分,技术部分43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除品牌因素部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供应商最终技术得分为各评委对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4.2商务报价权重为45%,总分值为45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统一计算。五 评标程序5.评标程序和规定5.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予以废除。5.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或文件前后矛盾,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5.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4宣布资信技术得分,开商务标。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5.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信技术、商务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对,看是否存在前后矛盾,并根据审查情况以及相应的询标内容进行打分。5.7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最终得分。5.8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9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报告由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5.10评标结果于评标结束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最终结果以网上公示内容为准。六 评标办法和细则6.评标内容和标准6.1资信技术部分:55分6.1.1资信部分总得分12分,根据以下内容给分:6.1.1.1产品质量保证(3分):产品取得国家级重点推广产品证书的得1.5分,产品取得省级重点推广产品证书的得1分;产品具有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得1.5分,产品具有省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得1分。6.1.1.2制造商具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制造商具有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以上6.1.1.1、6.1.1.2所涉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制造商参标的,原件现场备查;代理商可不提供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1.1.3投标供应商业绩(2分):投标单位2011年05月01日至开标日【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具有所投产品政府采购项目单个合同100台(含)以上成功推广应用的,每个合同业绩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6.1.1.4投标人注册资金(2分):200万元(含)以上得2分;200万元以下100万元(含)以上得1分;100万元以下不得分。6.1.1.5近二年连续获得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分):AA级得1分,AAA级得2分(或市级的得1分,省级的得2分。)。6.1.1.6投标人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的得1分。“正式供应商”以开标当天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证为准,并以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且时间不得迟于项目开标时间。由于投标人更名或其他由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网站无法查证的,此项不得分。注:以上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除特定说明无须提供的)于开标现场携带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入资信技术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6.1.2技术部分总得分43分,根据以下内容给分:6.1.2.1资信技术文件中技术部分整体编写质量为2分:根据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完整性、编制质量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2分6.1.2.2技术实施方案为28分6.1.2.2.1技术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3分。6.1.2.2.2根据招标文件的招标货物清单和技术要求,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根据以下内容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各成员自行评定打分。A. 货物清单的完整性,按是否符合招标货物需求及清单参数内容的完整性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2分。B.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完整性,按是否符合用户提供最低要求技术指标和实际要求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3分,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C.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先进性,按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先进性和实际要求相近性,所选投标货物质量等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20分,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6.1.2.3技术规格偏离表为3分,评委根据偏离情况、内容、程度,认定后酌情给分;6.1.2.3.1投标技术指标实质性正偏离,每项给0.3-0.5分; 6.1.2.3.2投标技术指标非实质性负偏离,每项扣0.5-0.8分; 6.1.2.3.3投标技术指标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而投标人未列出的,经评委发现,每项扣1.6分;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3项的,投标文件无效。实质性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6.1.2.3.4没有偏离的不加分也不扣分。以上各项内容扣分、加分后,总分最高±3分。6.1.2.4安装调试技术方案2分:安装调试方案合理性1分;安装的技术力量及工期1分;6.1.2.5培训方案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是否合理、培训方案是否可行;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经充分审核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6.1.2.6后期技术支持方案及售后服务分为6分:根据方案的合理性、服务性、实用性,对各具体货物的技术支持方案及售后服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服务内容打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统一评定打分。6.1.2.7承诺书内容,满分为1分:根据承诺内容及承诺事项的完整性、服务性等内容打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统一评定打分。6.2商务分为45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6.2.1商务报价分为45分:评委按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给分。6.2.1.1商务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者,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6.2.1.2最终商务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评分。6.2.1.3评定基准价=进入商务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商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6.2.1.4商务报价等于评定基准价的商务报价分得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商务得分=(评定基准价/商务报价)×商务报价权重×100。6.3资信和技术评定办法规定: 资信技术分为55分,本项目评定办法规定合格分为30分, 评定委员会按本办法评分,供应商有效资信分和技术总分汇总未达到30分的,不再进行商务分评定。6.4商务报价分按6.2条款计算给分;6.5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技术得分+商务得分。6.6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七 评标要求和纪律7.1评委必须公平、公正评标;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7.2评委在评标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7.3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不得迟到早退;7.4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标结果。7.5评标时,评委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委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7.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委提供必要的评标条件和相应的评标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委有步骤地进行评标,对各评委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委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评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7.7评委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委,评委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8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标情况,按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标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7.9各评委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标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7.10各评委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7.11各评委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7.12.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7.12.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7.12.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7.12.4在评标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7.12.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7.12.6上述7.12.1至7.12.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7.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评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委的考核管理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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