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楼二楼东侧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综合服务楼二楼东侧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ZF********094 |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 |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1综合服务楼四楼 | |
公告时间 |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0日 | |
公告总天数 | 15个工作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物业位于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高新区科技园南区综合服务楼二楼东侧,计算租金面积为1046.99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商业(银行机构) | |
计算租金面积 | 1046.99㎡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3个月 | |
租金底价 (人民币) | 94.85元/月/㎡,租金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内部呈批表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总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存续的银行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存款”字样)。 2.近三年无不良信用状况,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同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打印信息为准)。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信息; 3、信用中国打印信息;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6、总行或深圳分行同意在本招租片区设立营业机构的书面材料原件; 7、承诺函(格式自拟); 8、港、澳、台和境外企业提交的资料应按照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材料解释应以中文为准; 9、与联交所签订的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10、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承租方守法经营,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承租方承担其在承租场地经营管理的一切费用。 3、承租方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是出租场地的消防、治安、安全生产及依法经营的第一责任人。 4、承租方不得改变房产用途,不得转租。 5、出租方不负责提供停车位。 6、承租方如提出提前解除租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向出租方支付两个月承租场地租金的赔偿金;合同期满承租方如续约,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约应按期清场退出,不得故意毁损固定装修设施。 7、承租方租金按月支付给出租方,承租方将租金在每月15日前转账到出租方指定账号上。 8、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成交凭证》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如原承租方未中标,出租方应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的《成交凭证》次日起5日内通知原承租方退场并于3个月内收回物业再交付新承租方。 10、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 |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文件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留存备查。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出租期限为五年,合同两年一签,租金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期满后重新招租。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该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旧改)、拆迁范围内或因政策原因需终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且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之日3个月内完成搬迁并无条件向出租方交付租赁房屋,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装修费、过渡费等)。如承租方未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搬离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同意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30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 |
开户账号 | 1695 0000 0000 4625 4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
传真 | ||
业务投诉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业务受理大厅 | |
网址 | http://lhxq.szzfcg.cn 、www.sotcbb.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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