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72个村社区软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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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72个村社区软件应用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72个村社区软件应用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双清财采计 〖2020〗 000037

委托代理编号: DASY2020090102

采购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72个村区 件应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甲方(采购方): 邵阳市双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伟军

乙方(供应商):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费耀平


********175*****4002.png">
********175*****5003.png">经过竞争性谈判,乙方成为标的项目中标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一、定义

1 . 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为免疑义,本合同价系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技术资料。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项目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 “验收” 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价格

单价(元)

总价(元)

1

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V2.0

软件

¥586,800.00

¥586,800.00

合同总价

小写:¥586,80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

本合同价系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180*****6001.png">、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3.2项目实施现场:邵阳市双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3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要求:围绕双清区基层公共服务的核心需求,推动县级职能部门将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街道(乡镇)、受理权限下放至村(社区),每个村社不超过100个事项。整合基层行政审批资源,提供办事咨询、帮办代办和初审受理,规范办理流程,拓展服务范围,使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代办、咨询、受理等各种方便快捷的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争取到2020年底前,实现人民群众基层服务需求的“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的目标。具体以《附件 一:项目建没内容》为准。

四、项目实施与验收

4.1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上述异议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标的产品符合各项质量标准。

生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技术缺陷等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山此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4.3乙方交货或安装、调试后,甲方无正当理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4甲方需在工程实施前提供现有网络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实施条件,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现有网络的技术资料及相关实施环境造成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4,5项目完工,乙方可向甲方提请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甲方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20天内未组织验收的,则视为验收通过。

五、货物包装要求(如适用)

5.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如需要包装、运输的,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5.2货物包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六、质量标准和保证

6.1质量标准

( l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合同清单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乙方承诺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6)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提供7 * 24小时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确保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8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七、权利瑕疵担保

7.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

7,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7,3如甲方使用标的产品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培训要求

标的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前期培训。对甲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原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等。甲方通过培训能独立上机操作,处理日常故障与测试维护,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九、知识产权保护

9,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或其成果)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9.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成果)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密义务

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十一、合同价款支付 1 1,1付款方式及比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5%,即人民币貳拾陆万肆仟零陆拾元整 (¥264 060,00 元),

(2)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贰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 (¥293400. 00 元);

(3)剩余5%合同款即人民币贰万玖仟叁佰肆拾元整 (¥29340,00 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11.2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180*****2001.png">

11.3合同费用付款方、收款方信息:

付款方信息

付款人

邵阳市双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T

收款方信息

收款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

开户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

十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2.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接洽,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与资料。项目如需调研,甲方应当组织协调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标的系统的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

(2)甲方如有新增需求应及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因甲方新增需求导致项目工期延期,山甲方自行承担延期责任及山此产生的后果。

(3)甲方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场地、人员接受乙方的培训。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2)乙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无毒、洁净的,不得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乙方应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甲方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十三、违约责任

13. 1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产品或服务,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金额的 1 ‰(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3.2甲方未按刊支付合同费用的,除逾期款外,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逾期金额的1 ‰ (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甲方迟延支付超过30日或拒绝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宄甲方的违约责任。

13,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开发软件的有关资料、系统运行环境(网络、服务器、存储、系统软件等)或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组织对软件的测试使用、培训、验收工作,导致影响合同履行的进度,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五、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经合同双方协议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十六、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6,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山的报告********180*****6001.png">

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17.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7,2调解不成双方则通过下列第一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0*****9002.png">

十八、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十九、通知与送达

19,1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以合同中所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作为合同相对方、人民法院等告知或送达有关函件、资料、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等的接收人及地址。

甲方:邵阳市双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 邵阳市双清区汽车站街道办事处宝庆东路833号

联系人: 唐杰 联系方式: 152*****665 电子邮箱:/

乙方: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联系人: 田韩 联系方式: 186*****109 电子邮箱.********9@qq.com

19,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19,3如果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在变更后1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十、合同未尽事项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生效

21. 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1.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叁份。

二十二、合同附件

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

(以下无正文,为《“一件事一次办“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签章页及附件)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应用 社区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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