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外包安保服务 招标公告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外包安保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外包安保服务采购公告有效期:2021-07-01 至 2021-07-07
撰写单位: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外包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外包安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4762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外包安保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加强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财产和员工、患者生命财产的安全,构建和谐平安医院。

一、保安服务地域范围及内容:

医院本部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视频监控系统值班,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及设施的巡查,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二、安保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

岗位

保安

人数

25

要求

年龄:20~45周岁,身高:男1.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标记,具备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

三、上岗要求

1.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2.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整齐,执勤时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执勤。

3.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警惕性高,密切注意服务区域内消防治安动态,及时掌握服务区域内的情况。

4.值班期间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能聚众闲谈,看书报、睡觉、听收(录)音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夜间巡逻严禁坐而不巡,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时时处处体现医院保安的良好形象。

5.各班次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写有关值班记录。

6.当班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班队长要带头做好工作并要多检查督促各个岗位。

7.爱护医院的财物,节能工作要不能松懈。

8.热情主动地为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服务。

四、岗位职责

(一)保安经理职责

1.负责甲方的安全事务包括日常的工作纪律检查和工作安排;

2.负责各项组织培训,如消防、法律、法规、保安相关业务知识等;

3.负责甲方区域内的消防定期安全检查,组织保安队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消防知识及防范措施;

4.负责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

5.做好每月、季度、半年、年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各岗位每日巡查记录收汇,交到甲方备案;

6.负责每半月组织保安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分析近期安全工作形势,汇报近期安全值班工作情况,对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二)保安员职责

根据甲方消防、治安防范的要求,担负甲方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任务。执行门卫、消防安防监控、治安巡逻、现金护送、重点部位的守护、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看守,防止火灾事故及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甲方正常诊疗秩序及员工、家属、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医疗区、办公区岗位职责

(1)熟知保安工作的性质、任务、职能,严格遵守医院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时刻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2)熟悉管辖范楼宇的分布情况,维持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收费、取药窗口和电梯门前)的排队秩序,做好防盗、防骗的宣传工作。

(3)按时做好护送收费员交款工作。

(4)注意观察四周,发现需要帮助的对象时,应立即主动并热情的引导患者挂号及耐心解答者、家属的询问。

(5) 劝止医疗区公共部分的吸烟行为,指引吸烟者到吸烟区。

(6)防止乞讨者、拾废品者、精神患者、推销、医托、医药代表、派发虚假医疗广告人员的进入医疗区内活动。

(7)禁止人员携带宠物进入门诊大楼。

(8)对喧哗吵闹的行为及躺在医疗区候诊椅上休息、睡觉的闲杂人员进行劝止。

(9)患者与医务人员发生纠纷时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事情起因,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

(10)每二小时进行一次治安、消防巡查,在固定签到点签到,并做好巡查登记,发现治安、消防隐患要及时上报。

(11)按时开、关公共部分的灯、空调及管辖区域的门。

(12)诊室医务人员下班后,值班队员应查看各楼层诊室和收费室的门是否锁好,收费室内的设备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做好记录。

(13)门诊白班当班队员负责二楼以上楼层的秩序;正常班负责一至二楼的秩序,晚(18:00)起一名队员定岗在急诊科走廊,负责处理门急诊突发事件,定岗队员不得无故离开自己岗位。

(14)当班队员执勤时如遇到水电、电梯故障和大面积的环境卫生问题时应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15)值班队员中午、傍晚应错开就餐,确保附近岗位或附近岗位有一名队员执勤,就餐前应告知监控室中心值班队员,时间为半小时。

(16)按规定在指定岗位坐岗,坐岗时间(22:00—6:30),其余时间一律站岗或巡查。

(17)对进入医院办公区、医疗区的来访或办事人员,要文明执勤,并进行详细询问和登记。

(18)遇陌生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办公楼、医疗区时,应询问及检查清楚,携带物品人员的特征、时间、物品的特征、数量等情况加以核实。

(19)办公区正常时间下班后,值班队员每天18:30分必须对各楼层进行仔细巡查;查看各办公室门是否锁好;登记办公室加班人员情况;是否还有闲杂人员逗留;关闭好各层楼的安全通道门,并于第二天早上办公区上班前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门。

(20)服从监控值班队员的工作调动,在接到突发事件、案情、火警的出警,2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21)认真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守护职责

(1)主要负责重点部位的守护任务;

(2)密切注视守护部位的情况,确保所守护财产的安全;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四防”工作;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严禁擅自离开守护岗位;

(5)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守护区域。

3.押款职责

(1)负责财务部门的现金护送任务;

(2)护送款时必须由两名队员共同护送,应出示保安部并经甲方认可发给的胸卡及其它相关证件;

(3)护送款前必须仔细观察护道周围的情况;

(4)押款人应在护款人之后约1.5米处分左右位置紧跟护送;

(5)如发行抢劫突发事件,应坚决勇敢与其斗争,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4.维护医疗秩序

(1)阻止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发生;

(2)阻止院内寻衅滋事的发生;

(3)阻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

(4)阻止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5)阻止内故意损毁或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6)阻止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

(7)阻止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5.巡逻职责

(1)负责院内(医疗区、办公区、宿舍区)的巡逻,熟悉巡逻区域内的各类设施、物品,了解各区域的安全设施情况,做到腿勤、手勤、眼亮,对可疑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查明、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2)保持高度警惕性,细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和动态,对可疑情况和人员要立即予以询问、盘查,对现行违法犯罪要立即制止,并报甲方和公安部门处理;

(3)检查重点部位的窗和门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公共卫区域的电源线路(目视检查,禁止手动检查)和水管管道有无损坏,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水电科检修;

(5)巡逻中如有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响声,要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6)责任区域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火灾、打架斗殴、跳楼、抢尸体等其它群体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场面和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报告甲方及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发现危险物品,要立即查明情况并作安全处理,同时报告甲方;

(8)负责排查责任区的各类消防隐患,做好重点部位每日二小时一次防火巡查登记,发现火警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消防中心;

(9)检查各部门的治安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报甲方;

(10)负责清查、驱赶责任区范围内的散发广告、医托、推销、捡拾垃圾等闲杂人员,严禁闲杂人员在院内游逛或过夜;

(11)维护管辖岗位的秩序,做好防盗防抢安全宣传工作;

(12)负责院内公共区域空调、照明灯具等的开关,做好节约用电措施;

(13)巡查生活区内是否有饲养家禽和宠物的现象,如果有,要求其停止饲养家禽和看管好自己的宠物;

(14)服从监控值班队员的工作调动,在接到突发事件、案情、火警的出警,2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15)认真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职责

(1)负责对消防、安防设备的监视和运用,做好检查和操作等工作;

(2)熟悉消防、安防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服务,协助服务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系统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消防、安防控制室接到火警报告后要及时通知保安员和火警现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确认为真火警后,控制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操作;

(4)消防、安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发现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或保养公司进行维修;

(5)对消防、安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安防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6)消防、安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做到人到、心到、眼到,严密监视,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立即报告附近的值班保安员;

(7)为了确保治安与消防安全值班人员必须精神饱满,认真负责,不的擅离岗位,玩忽职守;

(8)除正常工作需要之外,值班人员不准随意拨弄安防监控和消防报警系统;

(9)除医院领导和保安部领导检查工作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

(10)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准向无关人员提供本系统的任何情况;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详细清楚,准确无误,同时应做好工作记录和交接班登记。

五、保安员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提前离岗。

2.交接班必须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及器械清;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交接的事情明、物品和器械清点明。

3.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4、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二)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2.不得外挂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3.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

5.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6.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三)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染发、蓄胡子、留长指甲、戴首饰;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头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做到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4.不准哼歌、吹口哨、玩手机、看书报。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挖耳、扣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7.做到“微笑服务”,待客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

(四)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医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院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6.要爱护公物。

7.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8.热情主动地为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服务。

(五)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

(1)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法律法知识,公安部及省、市有关保安服务行业的有关规定及《保安员岗位职责》、《保安员奖惩制度》等。

(2)军训、治安消防技能训练等。

2.培训规定

(1)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培训。

(2)保安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学完培训内容,能够熟记各自岗位的职责及规程,能够熟悉医院与其相关的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要求全体保安员认真的参加培训,填写《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做为评优的成绩之一,不参加或培训不认真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辞退处理。

3.培训时间

每周不少于3小时。

六、服务要求

乙方须设立24小时支援与服务电话,及时提供服务和处理有关事宜,保证本派驻点遇紧急情况需保安支援时,100%满足要求;

乙方须制定事件响应程序,确定响应时间,紧急事件保安员确保3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事件确保5分钟内到达现场,保证事件及时得到处理;

甲方对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遇到突发事件、重大疫情或紧急情况乙方派驻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评。

乙方对所录用的保安员要严格政审,保证所录用的保安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热爱保安事业,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并将录用情况书面提供给甲方。

乙方保安员应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勤,在岗期间不允许窜岗,正常上下班时办公楼保安需向甲方领导敬礼。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普通话。

乙方须根据《辽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管理,并按要求自备执法记录仪、制服(结合甲方情况制定制服)、对讲机、电筒等。首次交接时,甲方可将现有装备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对移交装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装备完好率,如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对其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周不少于3小时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做好培训记录,相关业务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管理不善,保安员内部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人身伤害,由乙方负全责。

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甲方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服务质量的要求。

如乙方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服务公司,乙方须开除当事员工。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乙方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乙方的刑事责任。

乙方应保证保安管理服务调查的满意度达到90%(含90%)以上。

甲方确定值勤岗位及要求后,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岗位职责进行完善,报甲方批准后组织实施。乙方全天候24小时对甲方各区域进行治安巡查、消防监控及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为甲方范围内火灾的发现、报警、初起火灾的救援、治安突发、群体性、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及看守、自然灾害等事件)。

维护甲方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甲方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甲方的设施和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配合公安机关、甲方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防止各类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渗透,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和线索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负责甲方财务收费款及重要物资押送途中的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组织人员对院内安全存在的隐患进行查找,及时报告不安全因素,并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全体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乙方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保安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应按消防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全体保安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乙方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培训,当发生火灾、恶性治安案件、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及其它自燃灾害突发事件时,3分钟内须有保安员赶到现场掌控局面,5—10分钟之内须派出足够人手参加救援。

乙方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火警、爆炸、投毒、群体性事件、其它破坏、盗窃、电梯困人解救等),并根据突发治安事件的规模和严重程度、事发时间(白天和夜间)制定大、中、小型突发治安事件应急保卫小组的组织方式或应急预案启动方法、处理流程等并按要求进行演练,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防止甲方区域内重大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安队管理制度、接报警制度、重要人员及重要目标警卫制度、门卫值班制度、闭路电视监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军事训练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安全汇报制度及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年度计划。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经培训合格的专人在消防、安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严密监控,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和处理并做好登记,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保安员应熟悉甲方整体地理环境及监控范围,熟练操作、维护使用监控系统设备。

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与安全相关的宣传工作(服务公司必须保证每年有一次对甲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活动)。

乙方每周把甲方所发生的一些重要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汇报到甲方,每月、季度、半年、年终分别做好事件记录及总结,并交到甲方备案。

具体岗位设置由甲方最后确定。岗位一经确定,乙方应按时按量安排保安完成任务,不得随意减少岗位,因服务改造和岗位调整,甲方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增减保安员数量,每个保安员增减的承包年费用按中标单位的中标总价除以中标时所报保安员总人数的平均价计算。其他临时性任务,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派人完成,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七、对人员流动及招聘的特殊要求

(一)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3-5天内,保证所有安保人员及时到岗,保证到岗率100%。

(二)员工月流动率每超过在岗人数的20%,扣罚当月服务费用的1%。

(三)安保人员若缺岗两人及以上,两个月内必须招聘到优秀人员补充,超过两个月无合适人员到岗,扣罚不到岗人员薪资等同的服务费用,如超三个月管理人员缺岗,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四)中标人必须保证有充足的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人员储备,空岗率超过在岗人数的10%且一个月内无法补足的,扣罚缺岗人数的薪资等同的服务费用,直至人数补足为止(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一个月宽限期,一旦有需求必须即刻到岗)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保安服务内容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2.履约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

4.质量要求: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5.服务要求:公司定期对保安进行培训、工作检查

6.培训要求:新入职保安均需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8.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0)418号】规定执行, 全部货物供货送达并达到验收条件,投标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组织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2. 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1年7月26日13点30分)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导致废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dl88898529@163.com
开户行: 中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外包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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