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1.231.107.4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ZFCG[2021]104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3.预算金额:2117.02万元
4.最高限价:一标1181.73万元,二标889.29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分两个标段,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为智慧安防小区的前端、平台、数据采集及人像平台接入等软硬件系统建设,上述系统设备必须联网至县局各平台,通过现有各平台实现与市局专网、内网平台对接共享。工程中涉及设备安装的点位资料由采购人提供。具体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标段:主要为城区高清监控、边界、350兆数字集群及存储扩容等软硬件系统建设,上述系统设备联网至县局各平台,通过现有各平台实现与市局专网、内网平台对接共享。工程中涉及设备安装的点位资料由采购人提供。具体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软硬件系统部署并上线运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其分公司(若分公司投标的,应出具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的授权,授权单位应承担该项目授权内容的一切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 年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由于采购文件发售系统,无法识别0元支付,故采购文件系统中询价文件售价为0.01元,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可以凭单位支付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进入开标室的人员,还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公安局
地址: 阜宁县香港路588号
联系方式:18260328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方式:1802180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刘生远
电 话:18260328589 15189248599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1年6月30日
标签: 为民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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