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2021年第四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 | 2021年第四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
项目概况: | 谈判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1年第四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1.2服务内容: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及油田公司统一安排,对第四采气厂苏东41-3集气站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包括图纸排查与审核、现场标识、信息采集及录入、泄漏检测,并进行不停工修复后的复检;同时对苏东41-3集气站进行VOCs污染源排查,编制VOCs排放清单,并对相关源项的排放量进行核算,提出减排建议。最终对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以及污染源排查与核算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东41-3集气站 1.5 资金来源:长庆油田分公司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费用。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2.3 设备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3.3款要求,服务商至少拥有1台本公司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红外成像仪,提供仪器照片、铭牌及购置发票。 2.4其他要求: 2.4.1服务商近三年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2021年两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被列入油田公司及第四采气厂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内蒙古乌审旗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东办公楼311办公室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猛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29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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