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库〔2017〕59号),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江门市财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银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GPC-202103
2.项目名称: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4.合同履行期限:从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隶属于同一总行或分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同时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供应商应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江门市辖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6.投标人财务稳健,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以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2020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政策性银行除外)。各指标标准为:
(1)根据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适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2)依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20%。
(3)根据银监会2015年下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9号令),流动性覆盖率应达到100%。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需提供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数据及相关证明文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9条,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9日的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政府采购1号窗)。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1日9时30分。
2.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止。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江门市财政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23号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 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代理机构: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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