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VOCs排放治理与排放量计算方法研究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VOCs排放治理与排放量计算方法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VOCs排放治理与排放量计算方法研究
招标编号:ZY21-XJT36-FW095-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大气光化学污染及雾霾天气形成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近年来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污染物之一。2018年国家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要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对VOCs排放的有效控制,已成为当前国家近几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重点之一。集团公司和塔里木油田公司的2021年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报告中都把上游业务的VOCs治理列为重点工作,提出要摸清油田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情况,开展VOCs回收治理技术研究,特别是集团公司的报告中提出把二氧化碳、甲烷、VOCs三项指标纳入企业业绩进行考核。
塔里木油田VOCs排放治理与纳税研究以油田试点油气区块内的单井、油气处理场站内“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燃烧烟气排放;工艺有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采样过程排放;火炬排放;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事故排放”等VOCs排放源为研究对象,选取最适用于油田现状的核算方法,核算试点区块内的VOCs排放量,确定影响VOCs排放量的重点环节及关键参数,在此基础上形成适用于油田的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结合油田VOCs管控现状和生产管理水平,提出有效可行的VOCs排放管控措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选取塔里木油田某一区块作为试点研究对象。深入研究钻试修井、生产单井、油气处理场站VOCs的产生来源、途径及产排现状,评估现有可借鉴的核算方法对油田VOCs产生量核算的适宜性,调研各站针对VOCs的控制、减排措施,研究各种排放源的VOCs治理技术。本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景式调研克深处理站、英买处理站、塔中第一联合站、塔中第三联合站、哈六联合站及其各站站外一口生产单井、一口钻试修井的生产原料、工艺流程、中间产品,选取试点油气区块解析VOCs污染源,建立试点油气区块VOCs污染源排放清单和甲烷排放清单,在此基础上形成《塔里木油田VOCs 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对试点区块的油气处理场站、生产单井VOCs、甲烷排放源抽样进行(选比例进行)实测(不包括设备管线与组件)。
(2)比选同一排放源不同排放量计算方法优缺点,开展不确定分析,分析不同计算方法在油气田的适用性,找出最适用于每类排放源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并根据主要排放源的计算结果,通过对不同参数变量的调节,比较分析各变量对VOCs排放量的影响程度,最终得出影响排放量的关键参数和次要参数;在此基础上形成《塔里木油田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3)针对每类排放源,使用筛选出的排放量计算方法核算各类排放源(试点区块的油气处理场站、生产单井和正钻井)排放的VOCs总量并进行分析。
(4)拟定试点区块的油气处理场站、生产单井和正钻井各种VOCs排放源(不包括设备管线与组件)治理的可行性方案。
2.4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
2.5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
2.6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质条件:
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环境保护类学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从事过化工石化行业或油田环保科研工作(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或成果报告等证明材料,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人员:拟派其他研究人员不少于8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石油工程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等)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有2人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提供人员清单,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及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参与过化工石化行业或油田环保相关科研工作(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和结算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7月02日10时10分起至2021年07月09日19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1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 。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日。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QQ账号********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系人:陈琰
电 话:****-*******
邮 箱:chyan-tlm@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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