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
(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6月
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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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批〔2020〕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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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施工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越秀区东濠涌流域(不含新河浦涌、孖鱼岗涌片区),北始于下塘西路(雕塑公园),南至珠江北岸沿江东路,东起区庄立交,西至小北花圈,总面积约5.97平方千米。工程测量长度约238千米。本项目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12.185km、DN600~DN1650雨水管7.851km,总投资约25246.48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濠涌流域主涌片区
工程费:19645.55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管理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单位须服从建设管理单位及项目代建业主的管理。
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各监理服务期之和,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终审、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结束为止。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建设管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建设管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为止;
(3) 竣工结算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保修期结束,且不少于两年。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8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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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9">(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6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7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1年 7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2021年 7 月 27日 9 时 00 分至2021年 7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2开标时间:2021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电话:***-********,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钱路头直街15号。
********2">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钱路头直街15号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务中心桥康汇南塔11楼 |
邮编:/ | 邮编:510000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张剑标 |
电话: ***-******** | 电话:135*****344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