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卷筒纸印刷机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日报社的委托,对其卷筒纸印刷机项目进行采购。该项目经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邀请上海高斯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参加本次竞谈。
1.采购编号: LCD*******
2.采购项目: 卷筒纸印刷机
3.采购内容: 卷筒纸印刷机1台
3.1▲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5.项目报名:
5.1时间: 2013年8月7日- 8月16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参谈供应商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参谈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5.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5.3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报名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 ”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本。
5.4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5.5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应 斌, 联系电话:0578-2292509
项目负责人:李 丁, 联系电话:0578-*******
疑问负责人:李 丁, 联系电话:0578-*******
5.6购买单一来源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
6.保证金:
6.1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 )
6.2交纳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8月16日22:00(北京时间)。
6.3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陆贰万伍仟拾元整(¥ 165000)
6.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 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7.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8月19日9:00(北京时间)。
8.递交参谈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9.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北京时间)。
10.单一来源谈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11.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人:丽水日报社
联系人:徐淑青 电话:****-*******
地址:丽水日报社
12.质疑接受联系方法:
质疑接收人:蓝 挺; 联系电话:****-******* 传真:****-*******
13. 资料下载网址:www.lscgzb.gov.cn 请点击:LCD*******.doc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doc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LCD
*******项目名称: 卷筒纸印刷机采购单位: 丽水日报社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2一 公告2二参谈供应商须知前列表4三日程安排表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一说明7二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7三单一来源无效情形10四 疑问10五质疑11六投诉12七法律责任13八 授予合同14九 其他事项14第三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5一、产地要求15二、项目货物清单及采购预算指导价15三、货物技术要求15四、服务培训要求16五、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要求17六、工期要求付款方式17七、其他1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18第五章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及程序29一单一来源采购谈判29第六章 附件30一 资信证明文件格式301、 单一来源承诺函30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2注:▲1.未按照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3.参谈供应商单一来源申请表323.参谈供应商单一来源申请表334.参谈供应商资格声明34二 技术商务文件格式361、商务总报价表362、分项报价表373、货物技术规格表384、技术规格偏离表395、承诺书40第一章综合说明一 公告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日报社的委托,对其卷筒纸印刷机项目进行采购。该项目经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邀请上海高斯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参加本次竞谈。1.采购编号: LCD
*******2.采购项目: 卷筒纸印刷机3.采购内容: 卷筒纸印刷机1台3.1▲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4.2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5.项目报名:5.1时间: 2013年8月7日-8月16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参谈供应商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参谈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或答复);5.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5.3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
****-*******),报名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 ”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本。5.4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5.5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应斌, 联系电话:0578-2292509 项目负责人:李丁, 联系电话:0578-
******* 疑问负责人:李丁, 联系电话:0578-
*******5.6购买单一来源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6.保证金:6.1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 )6.2交纳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8月16日22:00(北京时间)。6.3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陆贰万伍仟拾元整(¥ 165000)6.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 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7.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8月19日9:00(北京时间)。 8.递交参谈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9.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北京时间)。10.单一来源谈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11.采购人联系方法:采购人:丽水日报社联系人:徐淑青电话:
****-*******地址:丽水日报社12.质疑接受联系方法:质疑接收人:蓝 挺;联系电话:
****-*******传真: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中国丽水(www.lishui.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14.资料下载网址:www.lscgzb.gov.cn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8月7日二参谈供应商须知前列表项目名称卷筒纸印刷机采购编号LCD
*******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联 系 人李 丁联系电话0578-
*******采购人丽水日报社联 系 人徐淑青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组织方式集中采购单一来源内容详见第三章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产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第6条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第6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单一来源有效期单一来源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参谈文件份数参谈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本;参谈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接收人: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19日09时00分单一来源谈判、评定时间:2013年8月19日09时00分开始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1发布公告2013年8月7日起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下同)下载2发放单一来源文件2013年8月7日-8月16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书面索取: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联系人:应 斌,联系电话:
****-*******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单一来源文件电子版,同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经采购中心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3、单一来源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单一来源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供应商如对单一来源文件有异议的,且超过单一来源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3货物需求及单一来源文件格式电子文档2013年8月 7日起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下载4参谈供应商澄清时间参谈供应商应于2013年8月16日10: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或传真)提出提交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2、项目联系人:李 丁3、电话:0578-
*******4、传真:0578-
*******5单一来源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2013年8月16日16:30时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公告栏目;2、传真:根据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有关内容传真至供应商;3、书面索取: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6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单一来源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7提交履约保证金2013年8月27日16:00时前,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纳提交方式: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以到指定银行帐户为准;2.汇票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以到达采购中心财务处为准;3.交纳履约保证金后请到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8-
*******4.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5.帐号:
****************603 6.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8参谈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9时00分整提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9单一来源谈判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9时00分开始单一来源谈判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评标室(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五楼)11预成交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如遇项目质疑或投诉等特殊情况,公示时间相应延长)公示媒体: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2成交公告公示结束后公告媒体: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3发成交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成交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供应商成交结果。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丽水日报社15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按文件规定退还退还途径:供应商出具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采购中心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6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合同签定满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交纳手续及退还途径同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 1.适用范围1.1本单一来源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丽水日报社,“参谈供应商”系指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单一来源谈判程序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3.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如供应商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只需提供参谈供应商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3.4参谈供应商单一来源申请表;▲3.5关于资格的声明和单一来源承诺函;3.6参谈文件应包括:第六章附件内容、系统详细的技术文档及使用手册、售后服务承诺。3.7参谈供应商可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入库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3.8其它。(参谈供应商认为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9上述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七本,装订后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及竞谈全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参谈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并注明“参谈文件”、“谈判时启封”字样。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授标。4.保证金4.1保证金为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4.2在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将所需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方式交入市采购中心帐户。转账和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时间为准;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采购中心财务处为准;以上述三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需到采购中心财务科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须汇入以下账号: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
****************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4.4退还保证金时,需开具保证金收据,缴款单位为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内容为退还保证金,同时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4.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5.1谈判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参谈文件。4.5.2成交后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5.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即成交货物技术参数事实不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而承诺响应的或技术参数事实不存在偏离甚至存在负偏离而虚报正偏离的;4.5.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5.5与采购人或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5.6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5.7不按照单一来源文件和成交人的参谈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5.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4.6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满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项目报名:5.1时间: 2013年8月7日- 8月16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参谈供应商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参谈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或答复);5.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5.3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
****-*******),报名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 ”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本。5.4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5.5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应 斌, 联系电话:0578-2292509 项目负责人:李 丁, 联系电话:0578-
******* 疑问负责人:李 丁, 联系电话:0578-
*******5.6购买单一来源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6.单一来源文件的修改6.1特殊情形的,在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1个工作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单一来源文件进行修改。6.2单一来源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参谈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单一来源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1个工作日前通知供应商,适当延长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6.4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单一来源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谈文件被拒绝。三单一来源无效情形7.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参谈文件将被拒绝。参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参谈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文件将被拒绝:7.1参谈供应商未提交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7.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参谈文件;7.3参谈供应商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参谈文件的;7.4谈判有效期不足的;7.5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7.6参谈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7.7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7.8参谈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参谈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7.9谈判小组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7.10谈判小组评定有技术规格事实上是负偏离而参谈供应商填写为正偏离的;7.11谈判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项数的;7.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13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参谈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四 疑问8.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2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提出。8.2.1为了便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安排,建议各供应商在(2013年8月16日10:00)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 内容包括:单一来源文件的程序、内容、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8.2.2规定时间前要求对单一来源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在(2013年8月16日 16:30)前对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www.lscgzb.gov.cn),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参谈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有关内容传真给参谈供应商,请各参谈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及传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参谈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质疑9. 参谈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和质疑。9.1参谈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2 参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9.3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参谈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参谈供应商和其他有关参谈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4质疑参谈供应商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丽水市财政局投诉。9.5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应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查看)的有关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若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有冲突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为准。质疑内容涉及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9.6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不予接受、答复。使用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的,质疑人应在传真或邮寄成功后,第一时间告知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接收人。因质疑人未及时告知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造成相关后果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9.7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9.8质疑受理后,涉及采购程序的质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答复;涉及单一来源文件技术内容或竞谈结果等问题的质疑,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或评标专家进行复评答复。9.9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对质疑事项进行核实:(一)向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二)委托专业机构或提请有关部门出具专业意见;(三)邀请专家论证并独立出具意见;(四)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五)组织质疑人、质疑事项相关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辩论、质证;(六)组织听证会进行调查论证;(七)其他合法的方式。9.10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视情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9.11质疑相关人进行质疑事项核实工作产生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六投诉10.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11.投诉人的投诉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按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11.1.1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1.2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11.1.3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11.1.4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11.1.5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11.1.6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11.1.7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12.1.1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12.1.2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1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2.1.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2.1.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七法律责任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不予退还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即成交货物技术参数事实不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而承诺响应的或技术参数事实不存在偏离甚至存在负偏离而虚报正偏离的;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3.3与采购人或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3.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3.5不按照单一来源文件和成交人的参谈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 授予合同14.成交通知1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谈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4.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3项目如有质疑或投诉等情况,预成交公示期可适当延长,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将在预成交公示期结束后发出。15.签订合同15.1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15.2本单一来源文件、成交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单位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和响应的内容不一致辞的,应予以纠正,并作为合同鉴证方共同签订。15.3成交单位不遵守单一来源文件及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即可通知银行直接扣罚保证金,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九 其他事项16. 解释权 16.1本单一来源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16.2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17.通讯地址17.1所有与本次竞谈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A.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B.通讯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邮编:323000C.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应 斌D. 单一来源文件答疑咨询电话:0578-
*******,联系人:李 丁 E.质疑接受人电话(传真):
****-*******,接受人:蓝 挺F.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中国丽水(www.lishui.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浙江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第三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一、产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二、项目货物清单及采购预算指导价2.1项目货物清单:序号项 目数量1卷筒纸印刷机▲1套▲2.2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三、货物技术要求3.1项目背景丽水日报社按印刷量要求需购买一台无轴传动卷筒纸胶印机。新采购设备能与原有设备联机,只能采购同一家厂家的卷筒纸印刷机,才能保证联机的顺利进行及设备整体运行的稳定性。3.2参数要求 M40无轴传动卷筒纸胶印机机器配置和技术规格要求: 名称生产单位数量1.4Hi印刷塔(Magnum40)高斯(中国)12.径轴向遥控套准装置(一屏控一塔)13.墨色遥控系统(一屏控一塔)14.印刷塔无轴传动电器德国力士乐SYNAX20025.CIP3油墨预设置系统北大青鸟华光16.发动面冷却系统上海荣青YFX-117.相关连接部分高斯(中国)18.零速自动接纸机上海震立19.总气源(供1~2塔)阿特拉斯QY01B110.带自动配比冷冻水箱(供1塔)上海荣青RSFH-100-1A1M40无轴传动卷筒纸胶印机/货物技术规格:名称参数数量1Magnum40无轴传动卷筒纸胶印机生产最高速度:不低于40000对开张/小时;折叠规格:8开;印版轴向套准调节 3.0毫米;印版径向套准调节 米;印刷滚筒周长546毫米;裁切长度:584毫米~889毫米;印版厚度:0.3毫米12零速自动接纸机:震立Z4050-45最大纸卷宽度:1020毫米;最大纸卷直径:1270毫米;最大纸卷重量:700(KG)电源要求:三相380(VAC/50Hz)8kw,气源要求:7(kg/cm2)at0.06m/min. 干净、干燥13总气源(供1~2塔)空压机:GA15-10①流量:2.2M3/min②压力:10bar(e)③外形尺寸:1225/650/1400mm2、储气缸:0.5M3、10kg3、冷冻式干燥机:FXC60①流量:3.6M3/min②压力露点:3°C③外开尺寸:770/660/750mm1410、带自动配比冷冻水箱(供一塔)水箱标准容积:180L电源:380V3P50Hz供水泵规格:2×370W45l/min水泵扬程:8米 制冷机组:压缩机功率4.0HP,工作电流7.74APH自动混合比例系统:0%--5%温度控制范围:≧5°1四、服务培训要求4.1服务要求:4.1.1运维期与售后服务:4.1.1.1提供至少1年免费运维,运维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运维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免费运维期相应延长60天,免费运维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处理。4.1.1.2在运维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软件进行现场维护、升级,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4.1.1.3在运维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紧急情况下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要求电话后,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运维服务。对短期无法处理的故障,供应商应在验收交付时提出相应的应急预案。4.1.1.4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须说明运维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4.2培训服务:4.2.1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及运维人员提供免费现场操作培训,至多10人,至多2天,在本地培训。五、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要求5.1:安装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底到货并送货到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260号,10月1-7日安装调试完毕,能投入生产。5.2: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5.3: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4: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六、工期要求付款方式6.1工期要求:2013年9月底到货并送货到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260号,10月1-7日安装调试完毕,能投入生产6.2付款要求: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款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30%,余款在系统正常使用一年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首期款时,中标单位开具对应付款金额的发票。七、其他7.1本项目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中心有权延期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公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单一来源文件在年 月 日举行单一来源谈判会。经谈判小组评定 (卖方)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 b.成交通知书c. 变更补充文件。d.单一来源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e.成交供应商参谈文件(含澄清内容)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开户行号: 账 号: 鉴证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邮编: 电话: 时间: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 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 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 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 付款条件9.1 付款条件见 “合同特殊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 转让和分包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 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在竞谈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竞谈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7 合同生效和其它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竞谈文件和参谈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鉴证方盖章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丽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定义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 。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7、付款条件:。8、技术资料: 。9、质量保证:9.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10、检验和验收:11、索赔:11.1索赔通知期限:天。12、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天内。 第五章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及程序一单一来源采购谈判1. 采购代理机构在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谈判。2.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谈判会现场记录。3评定原则:3.1本项目评定,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参谈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4. 谈判方式及程序:4.1 初审和初评:由谈判小组对所参谈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初审和初评。4.2第一轮谈判:对参谈供应商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谈判小组依据参谈供应商递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服务和商务谈判,根据评审情况要求参谈供应商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报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4.3第二轮谈判:对第一轮谈判结果不满意,谈判小组可以再次要求参谈供应商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谈判一样。4.5谈判轮次最多不得超过二轮。4.6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前,谈判小组需对参谈供应商要求一次最后的商务报价。4.7如果谈判小组对最终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拒绝谈判。4.8宣布所有供应商最终商务报价,最终商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成交资格。4.9谈判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谈判。参谈供应商人员必须在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并及时解释和澄清参谈文件内容及重新承诺书等。5. 出席谈判的有关人员:监督审查小组和谈判小组成员;监督审查小组负责现场监督。参谈供应商的所有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监督审查小组的相关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谈判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谈判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谈判任务,包括全程谈判、填写谈判采购结果报告等。第六章 附件一 资信证明文件格式1、 单一来源承诺函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一来源编号、单一来源项目名称、参谈包号) 单一来源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参谈。为此: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前列表规定的竞谈日期起遵守本竞谈承诺函中的承诺且在竞谈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参谈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供应商须知前列表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由采购中心开具的金额为的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收据;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商务报价表。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保证遵守单一来源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5、如果在单一来源谈判后规定的单一来源有效期内撤回参谈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竞谈。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文件,包括单一来源的澄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我方的参谈文件在成交后60天内有效。与本单一来源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日 期:注:▲1、未按照本单一来源承诺函要求填报的单一来源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谈,从而导致其被拒绝;2、需同时提供单一来源参谈保证金收据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的项目竞谈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全权代表人工作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性别: 年龄:2、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说明:注:▲1.未按照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3.参谈供应商单一来源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参谈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编号参谈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参谈供应商域名E-mail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竞谈: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参谈品牌(如单一来源文件有品牌可选)是否申请参加1是□否□2是□否□3是□否□4是□否□5是□否□6是□否□7是□否□8是□否□9是□否□10是□否□填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4.参谈供应商资格声明(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企业人数:______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参谈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 技术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总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总价1.货物2.备品备件3.工具4.安装、验收5.其它6.总计大写:(¥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文件。3.第五栏“其它”报价,是指“前四项费用栏”没有包括的费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供应商盖章:日 期: 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 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1、应商需按“商务总参谈文件”的分项,对产生商务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2、要求供应商提供该表格。2、“商务总参谈文件”的“货物”分项的内容应包括采购货物清单内的所有物品,包括卖方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日 期:3、货物技术规格表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参数描述数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供应商盖章: 日 期: 4、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投标产品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注:请各参谈供应商参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参谈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投标产品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 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参谈供应商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参谈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谈供应商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参谈供应商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标办法加倍减分。3. 参谈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委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5项的,投标文件无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注:▲不得标注与参谈供应商有关的指示性痕迹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排版装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供应商盖章: 日 期: 5、承诺书承诺内容:1、产品质量承诺2、产品维护承诺:按厂家产品规定维护期限及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其他承诺条款实行维护。3、备品备件:各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4、产品安装、验收标准一览表;5、本项目验收时应达到的效果和指标;6、免费提供维护公司的名称、地点、联系人姓名及通讯说明。7、免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手册,如有相关软件须同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供应商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