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1-126859
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1-126859
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126859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1.07.01 服务结束时间:2022.06.30 | 法律服务内容2.1乙方在甲方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职能的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乙方通过现场值班、微信电话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如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中可能会涉及与各部门之前的职能划分、管辖权限问题,调查取证问题,自由裁量处罚问题等。 (2)针对执法的具体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3)参与重大案件研讨会,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或者新型案件进行法律研究,提出法律论证,结合具体案件材料,提出处理事项的法律意见。(4)初步审查案件,对案件的程序及实体问题及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审查,并提供案件分析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法律建议。(5)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甲方执法人员外出调查取证,为甲方执法人员提供现场指导。(6)参与听证程序,针对当事人申请的听证,参与听证程序,向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法律规定的释明以及相关解答。(7)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当事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答辩指导,提供答辩思路。(8)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于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参与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另行计费) (9)开展专题讲座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完善规范执法程序。(10)向当事人提供法律解释工作,协助办理案件相关工作。2.2乙方指派吴玉连律师、陈英旭律师作为本项目主办律师,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以及与甲方进行具体法律服务的交接工作。2.3乙方以团队的形式完成本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每周安排驻队律师至甲方单位值班两个半天。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07月01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陈建科 *******
采购单位: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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