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财政农桥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财政农桥施工招标公告
※公示公告
湖滨新区2013年财政农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二、招标项目:湖滨新区2013年财政农桥项目施工
三、招标内容:湖滨新区皂河镇、井头乡10座农桥改建
四、实施地点:湖滨新区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要求:签订合同日起45日历天。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九、最高限价:979670.00元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报名时领取湖滨新区投标保证金专设账号,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20000.00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投标结果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a、工程完成60%付至合同价款的30%;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余款于保修期(保修期为壹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c、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3、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7日至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电话:****-******** 联系人:赵蕾蕾
3.报名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4.报名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书;
⑤施工组织设计
⑥项目管理机构
5.报名材料费:300元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备查);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投标报价函;
④已报价的工程清单;
⑤施工组织设计;
⑥项目管理机构;
2、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单位资质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原件、相关业绩证明。
3、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投标函或报价清单未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的;
5.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
6.不响应本公告的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要求的;
7.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七、开标时间:2013年8月26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十八、招标项目咨询人:王暴
地址: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13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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