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房产(天洋酒店)客房及门面招租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房产(天洋酒店)客房及门面招租
表一租赁标的简况 | ||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房产(天洋酒店)客房及门面招租 |
项目编号 | G2021ZCZL0061 | |
挂牌租金 | 410.6万元/第一年(详见表三)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7月1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7月14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 | ||||
住所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300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MA4QKXFL4L | 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明确天洋酒店经营及招租方案的请示 资产经营字(2020)70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天洋酒店对外公开招租的批复 长交投发(2021)6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拟招租房产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现劳动中路98号)天洋大酒店,土地使用权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9780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用途为其他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243.64㎡,使用期限:商业/2049年5月6日,办公/2059年5月6日,土地登记用途为其他用地,房屋所有权人长沙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权证号为《长沙市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南自第015492号〉》,所有权性质全自,产权来源自建,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建筑时间1996年,建筑结构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为12层,建筑面积为10389.30㎡,经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测绘面积确定对外租赁面积为11232.58㎡(含部分超建及无产权面积),本次招租面积为7015.42㎡。 2、本次拟公开招租房屋以实际物业情况进行交付。 3、本次招租工作由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负责招租办理。 4、本次招租物业都处于空置状态。 |
表三: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编号 | 地里位置 | 出租范围 | 状态 | 出租面积(m2) | 租赁期限 (年) | 免租期(月) | 评估租金 (第一年) | 挂牌价 (万元/第一年) | 保证金 | 备注 | |
1 | G2021ZCZL0061-01 |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公交总公司办公楼 | 1楼门面 | 空置 | 432.33 | 5 | 6 | 61.9131 | 55.98 | 16.00 | 一次性免租 | 来修去丢 |
2 | G2021ZCZL0061-02 | 1楼门面 | 860.34 | 5 | 6 | 120.7917 | 108.72 | 30.00 | ||||
3 | G2021ZCZL0061-03 | 4楼A栋 | 723.71 | 10 | 8 | 30.7432 | 27.70 | 9.00 | 免租期分为三年,第一年免租期为两个月,后两年免租期各为三个月 | |||
4 | G2021ZCZL0061-04 | 12楼整层 | 550.28 | 10 | 8 | 24.4366 | 22.00 | 7.00 | ||||
5 | G2021ZCZL0061-05 | 1楼小门面 | 10.81 | 3 | 8 | 1.5784 | 196.20 | 60.00 | ||||
1楼小门面 | 21.62 | 3.1569 | ||||||||||
1楼大厅 | 129.7 | 10 | 8 | 18.7562 | ||||||||
5楼整层 | 886.6 | 37.6628 | ||||||||||
6楼整层 | 805.16 | 34.2032 | ||||||||||
7楼整层 | 724.35 | 31.0781 | ||||||||||
8楼整层 | 670.39 | 31.5966 | ||||||||||
9楼整层 | 617.04 | 28.8550 | ||||||||||
10楼 整层 | 583.09 | 27.0213 | ||||||||||
合计 | 7015.42 | / | / | 451.7931 | 410.6 | 122.00 |
表四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9999101000375715000281;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租赁承租成交,在《产权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房屋出租年限详见附表,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第三年起按照前一年租金3%递增,租金按季预付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按双方合同约定。 5、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费及电费、水费、中央空调费自租赁场地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由承租人承担,相关的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期限,依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承租项目以任何方式转租给第三方。 7、承租方市场经营范围不能违反国家规定范围,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资产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8、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它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不能将门面再进行转租或分租。 9、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刘慧婷 | 电话 | 0731—82906688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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