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看守所室外配套设施及锅炉房建设招标公告

盐池县看守所室外配套设施及锅炉房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看守所室外配套设施及锅炉房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发改委以盐发改建【2010】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盐池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占地面积6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总体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盐池县看守所室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盐池县看守所供电外网施工及安装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盐池县看守所锅炉安装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盐池县南环路延伸段以南,东环路东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一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二标段: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4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1级及以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在3000万以上(含3000万)的制造商。
3.4.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外地进宁施工企业须先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未办理分公司进宁备案登记证的企业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3.6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2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www.nxzb.com.cn),上传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壹级建造师证)、进宁备案登记证及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上为原件扫描件)报名,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广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党坚、周孟源
地 址: 银川市文化西街25号
电 话:400-009-2012
传 真: ****-*******
电子邮件:CATIC_XBGC@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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