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心综合楼保温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职教中心综合楼保温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宁城县职教中心综合楼保温材料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职教中心委托,拟采用国内询价的方式采购保温材料。该项目于2013年8月8日发布了第一次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县职教中心综合楼保温材料采购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2013]HW第119号
项目编号:NZC2013-GH045
2、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名 称 数量(m3)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挤塑聚苯板 282.949 80MM厚 152,792.46
伸缩缝聚苯板 37.99 容重20公斤/立方米、150MM厚 18,235.20
合计 171,027.00
其他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全新正品。
三、采购单位:宁城县职教中心
四、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采购预算:171,027.00元(含运输装卸等费用)
七、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受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八、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本采购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销企业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宁城县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书,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证,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复印件盖供应商单位红章),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地点在宁城县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
九、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交入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领取标书后须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届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采购单位:宁城县职教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李晶明 遮 枫
电话(传真):****-*******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职教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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