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拥有对山西中汽贸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1年6月20日24:00时,债权合计金额为33,336,809.40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20,208,810.06元,利息及罚息5,914,258.27元,延迟支付履行金6,961,935.07元,代垫费用251,806.00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保证人分别为山西解放商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中汽贸联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稳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俊、刘晓萍、张宸瑞、张岱俊。抵押物为张俊名下位于太原市永乐苑小区银座11幢2单元5层501、502号,12幢3单元6层601号共计三套房产,面积合计392.62平方米。
本户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申请人查封了债务人名下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屯里村龙滢饮品有限公司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791.00平方米。该查封土地使用权在执行法院司法拍卖过程中,因案外人提出异议暂缓拍卖,根据执行法院拍卖公告显示,该块土地使用权存在下列瑕疵:“1、标的与土地原始使用人屯里村村民存在纠纷;2、地上建筑物,非《不动产产权情况》登记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另有案外人山西临汾银光汽修实业有限公司、临汾市同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就债务人取得被查封土地使用权事宜先后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备注: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司法文书为准;2、本公告内容不视为我分公司的任何承诺及保证,相关人士应自行了解及调查债权及相应瑕疵情况;3、投资人应自行了解并判断上述瑕疵及执行异议;4、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梅先生、高先生,联系电话:****-*******。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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