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10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10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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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14:34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10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3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申166号申请人刘尔琼对被申请人重庆泽根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刘尔琼与重庆泽根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根居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重庆市江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渝津劳人仲案字(2019)第 875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刘尔琼与泽根居公司劳动关系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解除,泽根居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刘尔琼工伤待遇和各项费用共计 1 08093.8 元。后泽根居公司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市江津区法院作出(2020)渝 0116 民初 1143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1.泽根居公司与刘尔琼劳动关系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解除;2.泽根居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刘尔琼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2742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362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176.80 元、停工留薪期待遇 36636 元、鉴定期间生活津贴 3975 元、住院护理费 1 76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176 元、鉴定检查费 400 元、交通费 600 元,共计 108093.80 元。泽根居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作出(2020)渝 05 民终 8644 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因泽根居公司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刘尔琼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 年 4 月 1 5 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 0116 执 686 号 执行裁定书,以泽根居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 另:泽根居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 27 号 10-D1 号。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设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执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重庆泽根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刘尔琼对被申请人重庆泽根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7月6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朱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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