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711国有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跃进路道路工程(一期)EPC招标公告

郴州711国有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跃进路道路工程(一期)EPC招标公告


********4">1. 招标条件

郴州711国有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跃进路道路工程(一期)EPC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苏发改[20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争取中省配套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华湘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711国有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跃进路道路工程(一期)EPC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

2.3 投资规模: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1845.86万元

2.4 规模:主要包括拆迁安置、道路(含边坡支护)、停车场、给排水管道等部分。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0.79公顷,建设范围为用地北起胜利路,南至文化路,起点坐标及标高:X=*******.031,Y=456492.525,H=148。终点坐标及标高:X=*******.685,Y=456425.217,H=152.292;本道路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路面总宽度15米,横断面形式采用为3米(人行道)+9米(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及路标、设计105个立体车库(实际暂建63个)等配套设施。

2.5 工 期:总承包工期210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拆迁安置、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全过程风险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0">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施工和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8">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1">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5">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 号 文),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0">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06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 年0630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431 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 400 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具体包括:技术标I(设计文件): ①外包牛皮纸;②封套贴纸、③封面、封底、硬纸。技术标II(施工组织设计):①外包牛皮纸、②封套贴纸、③封面、封底、硬纸。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080309 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7">9.发布公告的媒介

********3">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其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华湘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1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

联 系 人:曹俊卿、刘哲、李秀娟

电 话:189*****477/****-*******

项目组成员,专职人员证号:

刘 哲:湘建招专证字4841号

曹俊卿:湘建招专证字4840号  

李秀娟:湘建招专证字3734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 道路工程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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