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便民警务室(站)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便民警务室(站)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便民警务室(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1)0126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便民警务室(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便民警务室(站)建设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便民警务室(站)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警务室办公用房应满足交警的工作需要。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警务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主干道警务室建筑面积要达到80-100平方米;对城市老旧道路,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质保期:一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磋商公告发布相关媒介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洛宁县迎宾大道15号(城郊乡吴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汇处南50米 浙科园中院8号楼3栋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1年07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磋商 警务室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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