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公示

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公示

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1 15:41 发布人: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

2.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向阳分局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设备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财政资金*******.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根据公安部《关于调整修改<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20]16号)、《关于调整修改<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公治安[2020]3615号)和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平安之夏”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公通[2021]22号)等文件要求,建设治安防控指挥调度系统需与省公安厅及公安部完成对接,在保证系统兼容、数据一致等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实时上传与下载。

二是“鹤岗市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所采用的智能应用分析平台及前端物联感知设备均采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向阳分局指挥调度系统为该平台的子平台。

三是鹤岗市公安局在用的全省统一的派出所工作系统由黑龙江省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研发,本次拟建设的指挥调度系统、互联网端采集应用需与派出所工作系统数据互通。

基于以上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信熙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5号楼二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7月01日至2020年7月0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张蕊

联系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吉祥路一号

联系电话:180*****06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鹤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28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标签: 单一来源 改造 调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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