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千乘湖小学校园物业管理询价采购公告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校园物业管理询价采购公告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保安队伍素质能力,依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青县千乘湖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高青县千乘湖小学。
3.服务标准:确保安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4.服务期限:一年。
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保安人员不少于4人,60周岁以下;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
二、服务要求
1.岗位内容及要求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园内及校园门口治安管理工作。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安全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经常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负责治安、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不定期在校内进行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保安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巡逻岗主要工作内容:①阳光体育、课外活动时段,到教学区巡逻;②学生课间破坏公物者,聚众打架斗殴;③夜间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对校园重要部位防盗安全检查;④维持校园内的交通安全、盘查可疑人员,协助其他值班岗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⑤学生放假时、返校及重大活动期间保安全体上岗。
2.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园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并保证门口有人值班。
(3)按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
(4)根据规章制度对出入大门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严格检查、验证和登记,防止物品流失。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
(5)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非机动车辆一律推行;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学校指定区域;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时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放行,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6)发现可疑的人、事,及时向校园领导汇报,主动,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防止不法人员混入校园,防止私自将危险品带入校园。
(7)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园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学校电话联系,并按通知执行。
(8)做好值班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值班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
(9)做好巡逻工作。巡逻每一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对违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打架斗殴等现象)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平息巡逻中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对其进行劝导、教育。明确巡逻的重点时间、重点部位,安排好线路和时间,做到在电子巡更上不断档,使整个保护目标始终置于巡逻人员的保护之下。要经常结合不法分子的情况和治安方面的新动向,研究巡逻时应注意和加强防范的地方,并及时调整力量和巡逻方法。要增强防范观念,要求每个巡逻人员在巡逻中要全神贯注,细心观察,不忽视一点可疑迹象,夜间巡逻要更加注意行人、车辆表现出来的可疑点,以及不正常的烟气、火光等。
(10)规范执勤行为。当班执勤保安员须按规范着装、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严禁酒后值班或值班喝酒;老师、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一侧热情迎送。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班,事前需得到校园领导批准。
(12)制止违章行为,遇到不能制止解决的向有关领导报告。
(13)密切注意监视屏幕动向,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录象,做好记录并汇报。
(14)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系统的操作规程,若发现监控设备异常或故障,立即报告。
(15)负责监控室的清洁卫生及监控设备的除尘工作。
(16)维持监控室内的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做好交接班,交班时将该班注意事项告知接班人,接班人要检查设备的运行和清洁状况,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18)运动场地对外开放时间要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做好安保巡查工作。
3.校园安全保卫
(1)按时到岗、离岗,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自动调换,不空岗。小检查出现空岗一次扣服务费100元。
(2)值班期间穿工作服,仪容整洁,佩戴齐全。不穿或不佩戴一次扣服务费50元。
(3)值班期间不得喝酒,不得酒后值班。违反一次扣服务费100元。
(4)按规定开关大门,不得随意长时间敞开大门。违反一次扣服务费50元。
(5)学生非放学时间出校园门检查假条,进校园门检查校牌、校服,并做好登记。违反一次扣服务费50元。
(6)外来人员来校找人,先联系,后登记、并让其携带回执单。车辆除上级领导机关和校内车辆外,其它原则不得进入校园。违反一次扣服务费50元。。
(7)夜间巡逻按规定时间、次数打点,不得偷懒睡觉。违反一次扣服务费50元。
(8)值班期间发生失窃或重大安全事故,而治安保卫人员没有及时发现,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者。违反一次扣服务费100元。
(9)爱护值班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公物情况,除照价赔偿外,扣服务费100元。
4.检查考核
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如检查得分较低,甲方将从服务费中扣相关费用。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3)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师生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且经营范围符合此次招标;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预算金额 约15万元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6日。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方式:
(1)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
(2)提供服务合同草案。
六、中标确定
1.本次招标不分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报包内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2.由询价领导小组确定提供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00
地点:高青县千乘湖小学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高青县千乘湖小学总务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辛老师
联系电话:****-*******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
2021年7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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