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城中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变工程及犁头安置区二期公变安装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双峰县城中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变工程及犁头安置区二期公变安装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双峰县城中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变工程及犁头安置区二期公变安装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1、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21-0154 2、委托代理编号:HNMCSFCG2021-020 3、项目名称:双峰县城中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变工程及犁头安置区二期公变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750091.55元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双峰县城中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变工程及犁头安置区二期公变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直接在该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进行下载,各供应商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2、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与编制说明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7 月12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3、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 日11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准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方式进行投标。 5、采用网上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湖南CA证书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最后报价现场递交(最后报价需递交: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报价文件) 7、注意事项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和操作说明书请自行下载。 ①请各投标人务必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19173103733,客服QQ:21595118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③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1年7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娄底市勤政街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及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5001.00元整 2、交纳时间:在2021年7 月11 日17 时(北京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3.1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3.2供应商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3.4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3.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3.6供应商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供应商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3.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供应商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3.8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3.9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 7.2质疑说明 如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质疑,请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网上质疑概不受理。 7.3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双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地址:双峰县永丰镇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1597384283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762839861 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政务中心4楼 电 话:0738-6827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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