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镇溪坂海堤强化加固招标公告

溪尾镇溪坂海堤强化加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宁)2013-15
开标时间:2013-09-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ZB(宁)201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二期)福安市溪尾镇溪坂海堤强化加固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宁发改审批【2012】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二期)福安市溪尾镇溪坂海堤强化加固
2.2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尾镇;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2.4工程建设规模:约18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海堤临海侧堤身贴坡培厚加固、新建土堤、护岸护面、新建排水涵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总工期: 4 个月 ;
2.7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
规范合格标准;
2.8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 咨询单位: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8.2.设计单位: 罗源县明川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
2.8.3.代建单位: 无 ;
2.8.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国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A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8月 19 日至2013 年 8 月 23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700 元(含招标图纸、控制价等),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9 月 10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安市溪尾镇
电话: 150*****368
联系人: 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兴宁路1号(东海富豪世家3座104#)
电话:151*****881 传真:****-*******
联 系 人: 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福安支行 ;
开户名称: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
帐 号: 132*****01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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