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至鹤洲北片区弃方及临时装卸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横琴至鹤洲北片区弃方及临时装卸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受珠海大横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就“横琴至鹤洲北片区弃方及临时装卸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C
2.项目名称:横琴至鹤洲北片区弃方及临时装卸点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报价上限
3.1项目概况:根据横琴新区管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由珠海大横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采用船运外运渣土的方案,开展横琴岛内渣土外运至鹤洲北片区的相关工作。近期弃方考虑在一般农用地可用范围中设置弃方点,弃方收纳量约290万m3。临时装卸点及弃土场情况:
(1)横琴新区磨刀门临时(码头)堆场位于磨刀门水道东侧、琴海西路西侧、环岛北路北侧,占地约24万㎡。
(2)鹤洲北片区临时装卸点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位于鹤洲北片区4号闸渡口西侧,鹤洲水道北侧,用地约5.5万㎡。
(3)鹤洲北垦区总面积约15k㎡(1500公顷,1500万㎡,2.25万亩),东侧部分以种植耕地为主,地面高程-0.2至-0.5m,西侧部分大多为鱼塘,塘埂高程0.5至0.8m;其中鹤洲北片区弃土场暂定位于洪湾水道北侧、珠海大道南侧,编号为北4-1,北1-2地块(具体的弃土场地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占地约116万平方米。
3.2采购内容:采购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本项目所涉及的装卸、运输、堆填、平整、维修、保养、安全文明措施、安保、保洁等全链条服务业务一并打包交由供应商,供应商把采购人交付的各种弃方(包括含有建筑弃料、淤泥、沙土石等)从横琴新区磨刀门码头临时装卸点装上船后通过船舶将弃方运至鹤洲北临时装卸点,船上弃方挖、卸上岸后用汽车装运及堆填至指定的区域,弃方堆填平整达到相关政府部门及采购人要求的堆填高度及标准后,将堆填区域复耕复绿,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移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磨刀门临时装卸点和鹤洲北临时装卸点的作业服务:已有便道及设施维护、航道维护性疏浚、趸船及防台拖拽、弃方装卸、所有人工、机械、水电等。
(2)磨刀门临时装卸点至鹤洲北临时装卸点区间内所有水(海)域船舶运输及相关服务:船舶购置或租赁及其运输损耗、港务、港建、持证换证、人工及燃料等。
(3)鹤洲北侧上岸堆填作业服务:鹤洲北陆路汽车运输(含车辆购置或租赁及其运输损耗、持证换证、人工及燃料等)至指定弃方堆填区域、弃方堆填平整、复耕复绿、水土保持、堤岸维护等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
(4)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供应商须按照现场现状及采购人要求以满足弃方功能为目标建设与服务有关的配套设施及设备,该配套设施及设备的建设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5)服务过程中的相应措施:安全生产、环境环保、职业卫生投入等安全文明措施(含办公临设、营地及弃方堆填区域的围蔽及临时便道建设、维护)。
(6)运营服务过程中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影响评估、通航影响评价、防洪论证、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安全评价、海域使用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土质抽检检测报告等。
(7)上述未提及但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涉及的其它服务工作。
3.3、预算金额:总价(暂定)121,843,520.51元,综合单价(暂定)810.89元/车。注:每车次以总质量25吨的重型自卸车车型且整车满载达19.3立方米以上为标准。
3.4、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服务期限实际起算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到期后合同即终止。
3.5、报价上限:总价(暂定)121,843,520.51元,综合单价(暂定)810.89元/车。注:每车次以总质量25吨的重型自卸车车型且整车满载达19.3立方米以上为标准。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每天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1日9:00起至2021年7月23日9:3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浩溢花园11栋2单元201(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7月23日9: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七号开标室。
11.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说明:(1)控股关系包含A.绝对控股,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B.相对控股,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3.珠海大横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投标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14.特别提示: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会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会员需先进行注册,通过交易中心审核成为会员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会员注册审核应致电窗口,窗口联系电话:****-*******、*******、*******、*******、*******。
(2)非会员注册应参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操作,该手册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处下载。
(3)投标人网上注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仅为网上报名、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查询中标结果公示之用,并不代表投标人后期开标、评标必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敬请投标人知悉。
(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应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包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分配的各标的(包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才能确保保证金正确到账。
(6)投标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
(7)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付出,账户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8)“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负。
15.有关此次投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大横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北塔17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迪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浩溢花园11栋2单元201
邮编:519000
联系人:余刚
联系电话:186*****498
(3)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小姐、于小姐
传 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3
招标人:珠海大横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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