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大楼、边检大楼花岗岩石材供应第三次招标公告
海事大楼、边检大楼花岗岩石材供应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第三次)
(资格后审)
1、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的启东市海事大楼、边检大楼花岗岩石材供应项目第三次 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
本项目于2012年5月20日第二次开标, 因在公示期间接到投标人举报,经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并组织专家复评后,否决了原评标结果。现依法重新招标,选定供应商。
2、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启东市牡丹江路南侧
(2)项目规模:花岗岩共计约15600平方米
(3)供货时间: 2013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总量的30%供货需求,10月底前完成全部供货需求(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海事大楼幕墙、门卫工程中花岗岩石材供应;边检大楼幕墙、门卫、室外工程中花岗岩石材供应;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是具备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企业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按开标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5)合格的投标人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I8601-2009国家标准且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业绩、信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单体工程石材15000平方米以上的销售,且近二年无不良信誉。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失实或弄虚作假,记不良信誉一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至招标人处看封样样品。
8.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 2013 年 8 月 29 日17 时 0分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
9.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3 年 9 月 9 日 9 时 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1(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3 年 9 月 9 日 9 时 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23号
联系人:刘赛荣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行城南分理处二楼
联系人:朱红燕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 年8月19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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