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场内运输服务采购

运输材料

计划运输数量

控制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元)

碎石垫层

8669.75m3

5.3

45949.675

636095.45

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7699m3

5.3

40804.7

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6007.75m3

5.3

31841.075

碎石垫层

30000m3

6.9

207000

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30000m3

6.9

207000

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5000m3

6.9

103500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金(1%增值税专用发票)。

1.4运输货物及数量:

1.5运输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1%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6运输起始点:

运输起点:太阳升土场;运输终点:主线K0-K1、K1-K2、K2-K3、K3-K4、K4-K5处;运距约4公里,主线K5-K11处;运距约6公里,运输线路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运输价格不因运距改变进行调整。

1.7运输期限:计划运输期限为运输服务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本次采购要求:

1.8.1意向供应商可投入运输车辆(适用车型)须不少于10辆。

1.8.2供应商承担运输中产生的一切货物损失。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约636095.45元人民币(含税)。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意向供应商承担,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2日8:00至2021年7月5日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本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本次采购项目收取采购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6.2收取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09: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0:30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7月5日10:30开始

7.3邮寄资格文件审核的地点:绥化市北林区绥北路3公里绥大高速项目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1*****706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5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636095.45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7月5日12:00--13: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进行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绥北路3公里绥大高速项目部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1*****706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场内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场内运输服务采购

运输材料

计划运输数量

控制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元)

碎石垫层

8669.75m3

5.3

45949.675

636095.45

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7699m3

5.3

40804.7

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6007.75m3

5.3

31841.075

碎石垫层

30000m3

6.9

207000

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30000m3

6.9

207000

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5000m3

6.9

103500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金(1%增值税专用发票)。

1.4运输货物及数量:

1.5运输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1%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6运输起始点:

运输起点:太阳升土场;运输终点:主线K0-K1、K1-K2、K2-K3、K3-K4、K4-K5处;运距约4公里,主线K5-K11处;运距约6公里,运输线路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运输价格不因运距改变进行调整。

1.7运输期限:计划运输期限为运输服务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本次采购要求:

1.8.1意向供应商可投入运输车辆(适用车型)须不少于10辆。

1.8.2供应商承担运输中产生的一切货物损失。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约636095.45元人民币(含税)。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意向供应商承担,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2日8:00至2021年7月5日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本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本次采购项目收取采购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6.2收取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09: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0:30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7月5日10:30开始

7.3邮寄资格文件审核的地点:绥化市北林区绥北路3公里绥大高速项目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1*****706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5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项目D1合同段A1工区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636095.45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7月5日12:00--13: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进行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绥北路3公里绥大高速项目部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1*****706

标签: 运输服务 高速 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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