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清水池及附属设施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清水池及附属设施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清水池及附属设施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清水池及附属设施施工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M/GYGS/JSC-SG-1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已由兴安盟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批准文号:兴发改投字[2012]588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兴安盟河海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政府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部,开发西大街以北、白音花路以西。
建设规模:工程为水利引调水工程,流量2.3m3/s;等级为中型,等别为Ⅲ等。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招标范围:清水池及附属设施包括一号三号清水池、进水阀门井、计量室、配水室、出水流量计井、加氯间、自用水泵房、锅炉房、储煤仓、综合楼、传达室,以及总图照明、道路、广场、厂区围墙、挡土墙、截洪沟、护坡及示警防护墩、总图电缆沟、厂区土石方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3年9月20至2014年7月20日,共计303日历天。
(其中供水部分计划工期2013年9月20至2014年5月20日,共计24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购买者身份证。
⑦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的准入手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9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大厅(丁香路2号)七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河海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殿良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
邮 编:010010
联系人:周浦琛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支行
账 号:154*****4335
201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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