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交通厅、青海师范大学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交通厅、青海师范大学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交通厅、青海师范大学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062号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三)自身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不得就该包拆分投标,且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交货时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四)采购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五)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不低于投标总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
(七)本项目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采购内容:
办公家具(预算控制额度4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则自2013年8月27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修改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和开标日期另行通知。购买标书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八、购买标书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交通厅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71)*******
青海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465
青海省司法厅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971)*******
采购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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