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制造中心制丝部输送带清洗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FDZB-F-2021-363)
2021年制造中心制丝部输送带清洗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FDZB-F-2021-36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本2021年制造中心制丝部输送带清洗机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DZB-F-2021-36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范围;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2.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6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出具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检索(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检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4.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查询企业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主体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查询个人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提供在“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一、招标条件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的委托,针对2021年制造中心制丝部输送带清洗机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1年制造中心制丝部输送带清洗机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FDZB-F-2021-363;
2.3项目概况: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制丝部现有各种型号皮带输送机219台,其中高度H<2.5米的皮带输送机171台,高度2.5米<H<4.5米的皮带输送机48台,涉及DPH07、DPH08、DPH09、 DPH10、 DPH11、DPH12等型号;为提高皮带输送机的清洁效率和清洗质量,消除目前清拖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现需购置输送带清洗机代替人工清洁以提高清洁效率和清洗质量。输送带清洗机共包含三个部分:移动清洗机主机(分为低空移动清洗机和高空移动清洗机两种型号)、移动清洗机机头、配套自适应辅助定位装置;
2.4招标范围:购置低空移动清洗机3台、高空移动清洗机1台、移动清洗机机头8台、配套自适应辅助定位装置约130个,并结合制丝部实际情况完成安装调试。低空移动清洗机适用输送带高度H<2.5米,高空移动清洗机适用输送带高度2.5米<H <4.5米;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45天内完成备货,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货到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范围;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2.2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近6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出具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记录,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检索(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检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4.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查询企业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主体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查询个人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提供在“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 7月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进行领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3层1304A;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4.3.3“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查询结果;
4.3.4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4.3.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4.4领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注:1、以上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出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并留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留原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将以上资料复印件邮寄至代理公司。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于配合;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 月30 日10: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王先生
邮 箱:fangdazx@163.com
附件:
承诺函(格式)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1、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单位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2、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5、我单位承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我单位承诺具备满足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7、我单位承诺不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也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8、我单位承诺“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9、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没有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也决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10、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串通投标。
1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承诺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的;
(4)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问题的;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 纳入河南中烟不良供应商名单的。
12、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5*****95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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