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新居泾华园安置区20号、21号、22号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农民新居泾华园安置区20号、21号、22号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西夏区兴泾镇泾华村塞上农民新居泾华园安置区20号、21 号、22号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泾华村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西夏区经济发展局以银西经发【2010】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号、21号、22号住宅楼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0986㎡,其中20号楼面积为3841㎡,21号楼建筑面积为2862㎡,22号楼建筑面积为4283㎡。
建设地点:兴泾镇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五号路以北、二号路以西范围内。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完成过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建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以上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并具有垫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新华西街193号)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监理注册证书(房建专业)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外地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及符合银建通【2010】16文件(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在银川市包括三区两县和灵武市的两年以上施工经历)。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14:00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维军 电话:135*****047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丽辉 电 话:****-*******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领海2号A座24层
2013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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