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健身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青年公园健身活动中心工程,目前已完成计划立项、用地和规划审批及施工前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体育局
二、工程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青年公园健身活动中心工程
三、工程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
四、资金来源:体育彩票公益金
五、计划投资:约150万元
六、招标内容:五人制足球场2个,多功能球馆1个,部分装饰、装修工程。
七、质量标准:合格以上
八、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九、报名时间:2006年 3 月 2日至2006年 3月 3 日截止
(上午09:00~11:30,下午2:00~4:00)
十、报名地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工程造价咨询中心
联系人:吴雯怡联系电话: ********
十二、报名条件: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十三、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申请公函;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担任本项工程的项目经理情况。
以上资料第2~8项按顺序装成册;其中第1~3项为原件,第4~8项为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按照本公告中所述的时间、地点前往报名,提交按要求编制的报名资料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十五、本工程按照穗建筑【2005】161号文的办法进行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的办法:
(1)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
(3)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投标单位必须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待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另行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单位且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评标工作完结后七天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十七、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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