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2021)评29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2021)评29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 (2021) 评29号 |
2021年07月02日 09:34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公告 (2021) 评29号 本院受理的(2016)云0302执1086号申请执行人曲靖能达物资有限公司选煤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云南新吉克矿业有限公司一案,需对被执行人云南新吉克矿业有限公司富源县吉克煤矿厂房内选煤配套仓库设备、空地及部分办公楼的使用权进行评估,请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于2021年5月20日17点以前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本院将根据电脑系统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直接确定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联 系 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熊法官联系电话:0874-6088748,15877836708,执行局 冯洪芳法官联系电话:13988913445 备注:摇中号的鉴定机构请与评估公告上的执行局法官联系评估事宜 一、评估机构需提供电子版评估报告及现场电子照片至少五张, 纸质报告送交法院后五日内发送至邮箱 (W08742026@163.COM); 二、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须三天以内到法院领取评估委托书; 三、出现场以后须在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延长期限的需经法院同意; 四、当事人要求出具发票的,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案需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本案系重新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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