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原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炎陵县鹿原镇文化特色农贸市场工程
鹿原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炎陵县鹿原镇文化特色农贸市场工程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炎陵县鹿原镇文化特色农贸市场工程,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审【2020】8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炎陵县鹿原镇文化特色农贸市场工程;
1.2.2 建设地点:鹿原镇洣西村;
1.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在鹿原镇洣西村新建一个农贸市场,即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同时应用于文化特色小镇项目。采用钢构结构,共二层。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664.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767.2平方米,建筑面积983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85.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86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03,建筑密度51%,绿地率8%,停车位63个。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承担过一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766万元及以上的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工程的建筑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Ⅱ。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07月02日至 2021年07月29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09时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接受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9.1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见附件。
9.2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投标报价为格式为:HNTBJ,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30*****665,QQ:********8
9.2.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2.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相关网上开标操作流程及操作规则,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zyjy.cn//操作指南/视频教程/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查看具体操作视频。(2)请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招 标 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炎陵县065县道
联 系 人:罗锋
电 话:138*****564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樟树下(鑫海天酒店小巷进600米)
联 系 人:陈林晶、谭丽平、林莉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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