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乡丰都村中心村庄至尾厝大桥亮化工程
福田乡丰都村中心村庄至尾厝大桥亮化工程
邀请单位:福建省中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恩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田乡丰都村中心村庄至尾厝大桥亮化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福田乡丰都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福田乡丰都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福田乡;
2.2.工程建设规模:19201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福田乡丰都村中心村庄至尾厝大桥亮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201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的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7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005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逾期视为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7月15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00元整(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并注明(福田乡丰都村中心村庄至尾厝大桥亮化工程)。汇入账户名称:安溪县福田乡丰都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田分社;账号:****************00332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福田乡丰都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福田乡,邮编:362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9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1005室,邮编:362400
电话:153*****813,传真:/
联系人: 小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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